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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香港政务司长曾荫权:港府不订反邪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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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24日】明报6月22日报道 - 政务司长曾荫权昨首次开腔,回应行政长官董建华称法轮功为邪教的看法,强调董只是表述其个人看法,他又说特区政府处理法轮功的方式便是“不作处理”。 曾荫权说:“法轮功学员现时每天都可以照常炼功,没有人会干涉他们继续炼他们的气功。香港方式的意思便是有别于内地的方式,我们按照法治以自己的方式处理。”他又说政府不会订立反邪教法。对于特首上周四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的直指法轮功“毫无疑问是一个邪教”的言论。本身是天主教徒的曾荫权强调,“怎样定义邪教,什么组织会被列为邪教,你会有你的定义,董先生又会有他的定义,佛教徒有一个定义,天主教一个,基督徒又一个,这正是香港美丽之处,但最重要的并非你怎样界定邪教,我怎样界定邪教,或什么是邪教,而是香港的宗教仍享有十足的自由。 曾荫权不赞成董建华与法轮功学员在媒体前当面“对质”的公开对谈,“我不认为这样的对话会有帮助,反而透过平静的交谈,向对方说明政府的立场,政府会做和不会做的事情等,才是有用的对话。”不过,民主党主席李柱铭认为,曾荫权的说法是为董建华收回当日在立法会的言论,说成是董自己的看法……民联主席曾铭成估计,曾荫权是指政府仍未对法轮功作最后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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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1年06月22日 发稿:2001年06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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