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9/10787p.html |
斯德哥尔摩中国领事馆外的洪法 |
【明慧网2001年5月9日】一段时间以来,每个星期天,斯德哥尔摩的修炼者们都在中国领事馆边上一条美丽的人行道上洪法。为了这件事,我们需要警察的许可,并且应有两个警察在现场值班。 我认为这两件事显示了我们与警察的良好的关系,他们相信我们是具有高尚道德的,尊纪守法的好人。当他们看到我们时,他们不可能相信中国领事馆发出的关于法轮功的可怕的宣传。 这表明我们在与所有人打交道时,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标准是多么重要,我们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循“真、善、忍”的标准。如果我们这样做了,每个人都会知道我们是好人。 |
成文:2001年05月09日 发稿:2001年05月09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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