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5月9日】纽约时报5月6日发表文章,就美国失去人权投票权一事发表评论。评论说,中国对于美国在53个成员国组成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失去席位而满意,显示出在委员会中,美国在处理中国践踏人权方面是何等的重要。现在,当中国加剧镇压宗教组织,众所周知的法轮功精神运动,及民主改革人士时,不会再有哪个国家愿意发起谴责中国的议案。此外,我们也失去了呼吁关注两名被捕的美国公民吴建民和李少民的论坛,他们未经审判已被关押几个月了。
自从1990年,天安门广场镇压之后的数年以来,美国在人权委员会多次发起了谴责中国肆意践踏人权的提案。实际上每一年,中国都能得以阻止对决议投票,因为中国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这些国家均赞同中国的主张--即落后的国家应将重心放在经济权力及国家主权上,也就是不干涉别国内政。
尽管(美国的提案)屡次失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辩论对于推动中国遵循国际准则比国会谴责,或人权组织及其它组织的批评更具成效。委员会的多边性质,加上许多其成员国都敌视美国,使得现为委员会成员的中国很难仅仅视这些批评为美国国内权力政治或超越本国的“霸权主义”的体现而不予考虑。
例如,为避免人权委员会的谴责,已使得中国肯定了某些的准则,而它对这些准则直至20世纪90年代都仍然是全盘否定的。1997年,在我们的几个盟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决定不联合发起一项针对中国的美国提案之后, 中国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二年,联合国未发起一项谴责中国的决议,作为回应,北京签署了《联合国民权及政治权利公约》。
诚然,这些进展与中国所倡导的安静外交相关,但这同样是事实,联合国委员会的公开谴责的威胁对于中国接受这两项公约起了关键作用。
在今年的委员会会议上,美国无法使其它西方国家与其一起发起谴责中国的决议,而不得不独立发起。然而,阻止决议的通过对中国来说如此重要,以至其国家主席江XX到拉丁美洲游说,以争取反对议案的投票。
我们失去委员会的席位看起来归因于诸多因素,其中包括我们欧洲同盟国的忽视,在布什政府中复苏的单边保护主义,及对某些外交细节的忽视。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已失去了在人权方面给中国施加压力的最具成效的论坛。或许有人会说联合国人权决议毫无意义,因无法付诸实施。但是,因为中国想在全球扮演重要角色,它已显著地,尽管不情愿地同意或签署了国际社会承认的准则。这些普遍接受的准则规范不会总能约束中国领导人的行为,但它能鼓舞和激励那些在中国争取获得政治及宗教信仰权利,和反抗政府践踏人权的人们。
莫尔 高德曼,波士顿大学的一名历史教授,是1993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美国代表,也是《在中国撒播民主的种子》一书的作者。
原文请见:http://www.nytimes.com/2001/05/06/opinion/06GOL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