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46p.html |
川南古蔺县邪恶势力迫害大法罪行 |
【明慧网2001年5月16日】地处川南边陲山区的古蔺县,自99年7月22日以来,邪恶势力紧跟江氏,搜缴大法书籍,拘留、打压、拘捕大法弟子,犯下累累罪行。 2001年1月上旬,副县长曾红主管的综合办(即政法委)通知古蔺县各区乡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包括“7.22”后就不炼的)到古蔺卫校开会,实则是以办学习班的形式把学员们非法拘押起来,强行转化,逼他们填写三张表,并要他们表态不炼法轮功了。若不表态或他们认为不满意的,则要挟其家人以公职、工资担保或其单位担保才能放回家过除夕。春节刚过,又将所有的学员送到它们认为更秘密的、距县城70多里的高山地带箭竹坪去办“学习班”。 去年12月底,古蔺大法女弟子吴家琼、唐家芬、周摸珍、祝怀玉、钟民伦等九人上北京证实大法,刚下火车就被查身份证的警察扣押,随即古蔺县政法委派人到京押回非法拘留,直到2001年3月下旬才审判。审判那一天,它们给这九名大法弟子挂上黑牌子,押上汽车由看守所游街至县检察院。一路上,九位女弟子抬头挺胸,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老师清白!”等口号,令世人为之动容。当天,它们判了其中八名女弟子劳教一年。它们把周摸珍定为组织者,准备报泸州市中级法院判5年劳改,但因“证据不足”而需要到处“取证”。于是古蔺镇映月村副村长叶世权(此人多次带人到大法弟子家中收缴大法书籍,侵扰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中逐户盘问:“你是不是周摸珍发展的?”可是至今仍未找到所谓的“证据”,故周摸珍仍被非法拘押在看守所内,与另外两名因进京证实大法而被拘押的学员(其中胡彪是“7.22”后被判劳教一年,释放后进京再度被抓)一起候审。 |
成文:2001年04月27日 发稿:2001年05月1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