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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杨洪金、李振江等暴徒的犯罪记录


大陆弟子供稿

【明慧网2001年5月14日】胜利油田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的经理兼书记杨洪金,每个星期都到油田中心医院做血液透析一次,在这种患有重病的情况下仍伙同其得力助手副书记周学军、保卫科干事杨华泽,以及手下的八名保安殴打一位本单位的大法学员。

先是第一个打手退后几步,然后向前猛扑,跳起来用穿着大头皮鞋的脚猛踢大法弟子的胸部和腹部。第二个打手左右开弓狠命地抽打他的耳光,打得嘴角鲜血直流仍不住手。第三个打手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猛劲地撞向身后的墙壁。第四个打手把大法学员当靶子,在他身上练打猴拳。第五个打手先在他的耳边嚎叫、吹气,后伸出他那肮脏的手摸捏他的脸、胸,……深度的恶心令大法弟子呕吐不止。打手们怕自己身上粘上血迹,就指使那名没有参加迫害的保安擦掉他身上的血迹。然后七名打手一哄而上,又一次将大法弟子打翻在地,他们用双脚猛踢、猛踩他的头、胸、腹。反复毒打长达三个白天,两个晚上。杨洪金还叫嚷:“对你法轮功,我可以关你十年、二十年,我有的是人力和物力。”

山东省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党委副书记李振江,曾对大法弟子说:“再修炼下去生存权力也没有”。他对多名大法弟子进行长时间的非法关押,指使下属单位谩骂、殴打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龙连景被迫害的消息在明慧上1月23日有报道,他一直被非法关押到现在,突然在前几天被送去拘留了)。他经常在半夜三更突然闯入女大法弟子睡觉的房间进行骚扰,有的大法弟子被折磨了四天四夜不准睡觉。当有大法弟子当面指责李振江的犯罪行为时,他却是左一个江泽民的口喻、右一个江泽民的手谕,难道江泽民的口喻是法律吗?

善恶必报。杨洪金、李振江等犯罪分子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惩罚。

成文:2001年05月13日  发稿:2001年05月1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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