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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辽宁鞍山悬赏五万元捉拿原公安局副局长 |
【明慧网2001年4月30日】 大陆新浪网2001年04月28日01:32消息:辽宁鞍山悬赏五万元捉拿原公安局副局长 本报鞍山消息据辽宁鞍山警方透露,曾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鞍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的邵正杰因涉嫌重大犯罪被悬赏5万元通缉。 昨日,鞍山经济广播电台播放的通缉令称:邵正杰,男,1945年12月25日生,汉族,原籍是辽宁省辽中县,身高1.65米左右,体态较瘦,肤色较白,戴假牙,操辽中口音,居民身份证号为210304451225083。该人于今年4月26日从辽宁省鞍山市潜逃。逃跑时上身穿蓝色皮夹克衫,下身穿蓝色警裤。该通缉令称,请各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注意,一旦发现该人给予拘留,并请速告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于发现线索并抓获该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凡窝藏、包庇该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412-5560830)。(广文) 看到这条消息,我不禁为之一震,真是善恶有报,邵正杰这个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下场。 作为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鞍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的邵正杰,曾是主管劳教和打压大法弟子急先锋。99年他曾将其属下的两名交通警察(大法弟子),无故送进精神病院(害怕他们上访),他们至今仍被非法关押。他把大法弟子送进精神病院,临走时对两名大法弟子说:"你们如果再炼下去,你们家将死三口。"谁知没过多久,邵正杰的亲属(岳父母和妻妹,一共三口),去海南游玩,不幸遇车祸全部死亡。正是一人作恶多端,亲属也跟着遭殃。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天理,由不得人的。 (大陆弟子供稿) |
成文:2001年04月29日 发稿:2001年04月3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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