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4月3日】 在大陆某市的小学里,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某小学二年级的学生童天天(化名),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他所在的学校为了鼓励学生好好学习,采取了一项奖励措施:凡是考试成绩排在班级前五名的同学一律评为“三好学生”和批准加入少先队。童天天的学习成绩恰好在前五名之中。然而,他并没有被评上三好学生,更没有当上少先队员。中午放学回家,童天天一头倒在床上,一声不吭,他妈妈江南(化名)一看儿子倒在床上不吭气,就把儿子搂过来询问为什么。最后孩子才泪光闪闪地把学校发生的事告诉了妈妈。原来,童天天的妈妈江南因为坚修法轮大法,在各种高压下,一直不写“决裂书”。但谁料到就因为妈妈修炼,九岁的儿子却受到了株连,这让人不禁想起文革时害了很多人的血统论。 还有一件发生在一九九九年的事情。朝阳(化名)已经是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了。他家就住在学校附近。可是当暑假过后,他背著书包蹦蹦跳跳去上学的时候,却被学校拒之门外,朝阳哭着跑回家跟爸爸一说(他的母亲因为修炼法轮功,多次进京上访,当时正被关押在该市看守所里)他爸爸还以为是孩子在学校里淘气引起的事情呢。于是领着他到学校准备赔礼道歉。可是学校的老师却告诉他是因为朝阳的妈妈被关在看守所里所以学校才做出了把朝阳拒之门外的决定。这使朝阳的爸爸感到极大的震惊,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件事怎么会影响到孩子的入学?于是他先是向学校领导赔不是,一看不行。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条款与其理论。但是该校领导却表现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那意思就是,法律管不了现实,国家在打击法轮功,我们有什么办法呢?谁不是在为自己考虑。所以讲来讲去,最终结果还是三个字:不能收。
这样,这个刚刚迈进学校大门的小男孩,因为其母亲修佛向善要当个好人,无端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江泽民一夥目前在打击迫害法轮功学员上实行的暴政,连无辜的儿童都不放过,这就是中国当前吹嘘的“人权最好时期,法制健全的时期。”而实际上是权大于法,官大于法,嘴大于法。平民百姓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人权。善良的人们受到的只是暴政的践踏。
2001年3月22日,黑龙江省电视台在午间新闻中播出了一条蛮横惊人的消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2001年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凡是练过法轮功的,即便考试录取分数线达到了录取标准,各院校均不得录取。”──那么的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在打击迫害善良无辜的人民时,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完全是心理变态,摧残的手段登峰造极。从打击法轮功以来自中央到地方所作的各种“惩治”办法,都是口头传达,从来都不下文件,从来都不敢公布于众。江泽民集团为了迫害大法、为了迫害大法修炼者已经达到了歇斯底里,利令智昏的程度。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