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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纪念日澳门大法弟子在三重警力监视下举行烛光悼念 |
【明慧网2001年4月28日】澳门大法弟子,近半个月来一直受到警方不同程度的跟踪、监视。4月25日--是万名大法弟子北京上访纪念日。为纪念这一历史时刻,声援大陆弟子及窒息邪恶,把大法真、善、忍的真象及江泽民一伙残酷镇压法轮功的暴行告知天下,澳门学员举行活动:1.在议事亭(市政局)前地集体派发大法真象资料及大法真、善、忍气球;2.晚上在观音像海旁举行烛光悼念晚会。 早上五点余学员们照常到公园集体炼功。打坐时身边就有便衣警员监视,不管打坐时间长短,学员离开时公园门口都有便衣监视或跟踪。 派发大法气球及资料选在澳门的心脏地段,市政局与新闻局中间的步行地带。下午四时学员皆提前到达,而大批便衣警员更早已在周围密布,近20位媒体记者也到场。学员有的充气,有的派发气球,有的派发大法真象资料。四时许恰好学校放学,儿童及老婆婆都争相领取,不亦乐乎!顿时市中心内,赤、橙、黄、绿、青、篮、紫、有色、无色的法轮大法"真、善、忍"气球飘扬在人群中,点缀了市容,形成独特景色,增添了祥和的气氛。 大法气球快派完时,有三位市政警察阻制学员派发资料,并企图没收真象资料。学员与他们论理,其中一位市政警察竟用暴力来抢夺。师父讲: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决不让邪恶猖獗。窒息邪恶。法轮大法是正法!派发资料没有违法。学员即时把随身所带澳门法律副本出示,直责警察抢夺犯法。执法违法!邪恶卒时气馁。在记者的镜头下丑态毕露,大法资料完整无损。在当时的情景下也有警员劝阻不要抢夺,也有逞势帮凶的。"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走向圆满》) 晚上雨越下越大,烛光悼念会在观音像附近海边玻璃棚下举行。我们提前20分钟到达,那时已有三辆警车,其中一辆面包车坐满了便衣警员在等候了。又来了十几名记者。地面贴好胶纸放上法轮大法真善忍小旗,悼念为大法献身的弟子标语,摆上白色鲜花,点亮蜡烛。雨渐渐停了。八时正,在大法音乐声中,澳门大法弟子开始炼法轮功第五套功法——神通加持法。 炼功约五分钟,便衣警员叫一位学员谈话。即讲:"叫你们全部学员跟我去警察局。"学员讲:"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炼功活动符合澳门法律,不会跟你们去警察局。"便衣警员又问:"你们有否申请集会?"学员答:“无须申请。这是公民权益,法律允许,警察不能执法违法。"便衣警员讲:"我不跟你讲法律。"学员即正言讲:“警察不讲法律,你想讲什麽?你不讲法律,我们法轮功学员讲法律、遵守法律。""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该便衣警员顿时语塞。旁边便衣帮腔说:“细声点(小声点),後面有军装警察。"学员讲:“军装也是警察,也是人。法轮功堂堂正正怕什麽!"便衣警员电话请示後同意我们炼功。但1、不能喊口号2、炼完功每个学员要查证、登记。(已登记无数次) 这样在便衣警察,军装警察,巡逻警察三重警力的监视下,以及十多名记者的陪同下,大法弟子们静静地炼了一小时静功,背诵论语,烛光晚会在肃穆、庄重的气氛中结束。 便衣开始查证、登记,不知什麽时候又叫来警车增援,共六七轮。散会後,部分学员与记者又被跟踪。 警方一系列行动究竟为何?究竟谁在违反澳门法律,损害一国两制? 我们严肃呼吁澳门警方停止此类严重践踏公民权利,侵犯人权的羞耻行径,不要无意中为迫害正法的江泽民做了替罪羊。 大法澳门学员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5/2/9204p.html) |
成文:2001年04月26日 发稿:2001年04月2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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