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4月25日】 致大使先生并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江泽民邪恶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已经近两年时间了。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已知被迫害致死的中国法轮功弟子达到一百八十八人;被正式判刑者二百多人;一千多人在精神健康的情况下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进行药物和电击等所谓精神治疗;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弟子在没有公正审判的情况下被送入劳动教养所;十万计的法轮功弟子被强迫送入所谓的"学习班"和"转化班"进行所谓的再教育,实际上被剥夺了人身的自由;百万计的法轮功弟子,因为不愿认同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残酷镇压,而失去了工作甚至住房,学龄青少年失去了正常的受教育机会,老人甚至失去了他们的退休金和养老金;数以千万计的中国普通百姓,因为他们的亲人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而受到各种各样的株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中,明文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和)信仰的自由;也规定了,中国公民在不满法律裁决时有上诉权力和在不满政府行政处理的时候有上访申诉的权力。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规定,任何个人和团体都不能超越宪法之上,任何与宪法相冲突的法律条文和行政规定,都立即自动失效。
江泽民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疯狂而且残酷的镇压,破坏了中国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法律体制,即破坏了包含了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中国十三亿人民在这个庞大国家中和平共处的基本默契和共识,同时也损害了中国统一大业的共识基础。
中国的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过程中,不但在中国内部引起了本民族的极大分裂,在海外,也给中国政府以及中国人民和中国传统文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事实证明,江泽民邪恶集团对法轮功近两年来的镇压,百害而无一益。中国正在谋求成为世界强国,中华民族也正希望能挤身国富而民智的行列,如何能够实现这些目标,虽然有很多争论和见解,但二千多年前老子的话,应该是一个基础,这就是:有容乃大。
法轮功数以千万的弟子,本着真、善、忍的原则,在面对邪恶至极的镇压甚至死亡的威胁,仍然没有一个"以暴易暴"的例子,甚至没有以恶言相向的情况出现,其所表现者,正体现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境界。
希望中国政府各级官员,能够洞察世局天机,共同制止江泽民邪恶集团的镇压,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对中华文化的巨大破坏。
英国全体华裔及非华裔法轮功修炼者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