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5/9953p.html |
美国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交的议案 |
【明慧网2001年4月15日】 中国人权状况:向57届联合国人权大会提交之决议 人权委员会: 在此重申所有成员国均有义务推进和保护在联合国宪章中声明,并在世界人权宣言及其他人权条例中详细阐述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我们注意到中国是消除各类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各种歧视妇女公约,反酷刑和其他残暴的、非人道的或有损尊严的虐待或惩罚公约,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有关难民身份及其协议的成员国。 我们肯定中国社会在实施改革政策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包括减少政府对大多数公民日常生活的干涉,以及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和减少极度贫穷人口方面取得的成功,这些都使其人民更好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权利。 我们注意到,根据报告特别起草人关于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消失和执行总结问题的报告(E/CN.4/2001/9及Addl.1);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酷刑和拘留问题的报告(E/CN/4/2001/66);工作组关于强制和非自愿消失的报告(E/CN.4/2001/68)以及秘书处关于强制和非自愿消失问题的相关记录(E/CN.4/2001/69);和工作组在任意拘留问题上所采纳的报告和意见(E/CN.4/2001/14及Add.1)。 1. 我们欢迎: 2. 我们对以下问题表示关注: 3. 呼吁中国政府: 4. 决定继续考虑第58届人权会议时的中国人权状况。 [全文完] |
成文:2001年04月15日 发稿:2001年04月1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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