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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联合国人权会议提交中国决议案


【明慧网2001年4月12日】(路透社2001年4月11日日内瓦消息)——美国于星期三提交了一份决议,谴责中国践踏人权的行为,包括对西藏少数民族和被禁的法轮功精神运动团体的镇压,并且呼吁北京允许宗教自由。

美国代表团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了强烈要求中国释放所有政治犯并取消劳动改造制度的决议。

此项决议是于白宫公布美国已与北京政府就中国释放4月1日紧急迫降在海南岛的美国侦察机上的24名机组人员达成协议之际发布的。

由53个成员国组成的联合国人权团体正在日内瓦召开每年一度六个星期的会议,以审查世界范围内的人权侵犯案例,会议将于4月18日就各国提出的决议进行投票。

欧共体外交官说,欧共体(EU)成员国支持但尚未正式联合赞助该项决议。但中国在亚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中还享有广泛支持,这些国家一直以来都在会谈上支持中国。

但很多西方外交官和联合国消息来源都对美国的该项决议能否得到讨论表示质疑,因为按照惯例中国又会提交其针对美国决议的“不动议案”。

中国代表团使用这种争议性的手段已成功避免了自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及周围屠杀学生抗议者以来历年对其人权纪录的审查。

美国决议表达了对中国“未能保护国际公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连续报导的关心。

决议中尤其引述了“对公民集会,结社,表达,良心和宗教自由的严重限制, 和对正当法律程序和公平审判的严重限制及对试图行使其权利的公民的严厉审判”。

日益增加的限制

长达三页的美国决议表达了对西藏人民和其他人民在文化,语言,宗教和其他基本自由上“日益增加的限制”的关心。

决议也提到了“在过去的几年中对中国民主党成员的持续逮捕和严厉审判”。

美国决议谴责中国为限制佛教徒,穆斯林教徒,基督教徒和其他试图行使良心,信仰和和平集会自由的人们所采取的“严厉措施”。

决议也表达了对中国“对为实践其国际公认的良心,信仰和和平集会的自由而采取一些非暴力的活动的法轮功运动追随者的日益增长的严厉措施。”

美国决议欢迎中国迄今为止在某些方面的努力,但呼吁北京政府“加快改革步伐,迅速取消劳动和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决议还呼吁释放“包括用非暴力手段表达政治,宗教或社会观点而入狱的人们在内的政治犯”。

美国决议欢迎中国为提高司法体系透明度付出的努力和对联合国一项人权指标 —国际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 所表达的认可意向。

译自http://www.insidechina.com/news.php3?id=359380

成文:2001年04月11日  发稿:2001年04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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