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9日】 最近以来,在报刊及电视广播新闻报导中,经常看到有关中国驻外使馆频频召开侨界座谈会,批判“法轮功”。不是领事就是大使亲自出马主持会议,振振有词,说不许借“法轮功”问题干涉中国内政,云云。但不知参与这些活动的外交官们想过没有,除了中国之外,其它国家的“法轮功”都是经过正当注册的合法团体,而且在所在国都是正当的信仰,中国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亲自主持批判外国公民的信仰及结社自由,是否干涉外国的内政?某个城市要褒奖“法轮功”,中国使领馆人员亲自打电话,寄材料,不许人家褒奖,某地“法轮功”学员要租借场地开会,又是中领馆人员亲自打电话,寄材料,不许租借场地。请中国使领馆的先生们想想,一个外国市长要褒奖或他的居民,要你们去指导人家工作吗?公民要在自己国家合法租借场地举办活动,你们也要插上一手。假如在中国境内,某国使领馆也出面插一杠子,中国政府会同意吗?不要以为在国外自由和宽容,你们就忘乎所以。
《世界日报》2001年2月22日报导,由旧金山中国总领事馆24日召开一项座谈会,有二十多名湾区“侨学界”代表出席。这些自封的代表真的能代表湾区的七十万华人吗?他们为了那点蝇头小利,连自己的良心都代表不了,又怎么能代表他人呢?这种所谓的座谈会,无疑是把中国境内群众斗群众那一套搬到国外来了。请不要忘记,这是在美国,参与这些事情的外交官们,应该好好检点一下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越轨了,不要光急着为了升迁,做出不该做的事情来,严重干涉外国的内政。还有个别为他们搞情报的美藉华人、持绿卡者,也请你们三思而行,你们的恶行都会被记下来的。不要随便干涉诬蔑他人的信仰,别以为是小事情,弄不好就是违法行为,也别以为法院会给你开后门。
我们也希望全世界各国的法轮功学员,多收集这方面的证据,随时揭露中国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干涉外国内政,诋毁外国公民的信仰,干扰破坏外国公民结社自由的恶劣行径。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诉诸地方法院,或直接向各国元首陈情,呼吁调查中国驻各国机构的违法行为。
美国加州一学员
200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