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9日】 关于2000年石家庄市劳教所四大队99名大法弟子联名状告江泽民镇压法轮功、迫害大法学员、打死一百多名大法弟子一案(明慧网曾报导过),邪恶势力把执笔人刘菊华、朱红二人非法逮捕,给扣上"诬陷罪"的罪名关押在石市第二看守所,石市新华区法院受理此案。(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害死人命,这是诬陷?)作为执法人员,他们的态度根本不是维护法律的尊严,而是以权代法,给二人施压,目的是让"刘、朱"放弃告状。 因刘、朱二人无法与外界联系,找律师重重受阻,在此呼吁全世界有正义感的律师站出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同时,请所有海内外正义之士予以关注!
朱红、刘菊华二人情况简介:
朱红,女,33岁,个体经营者。她毕业于石家庄市某美术学校,画油画。
她因6次依法进京上访于2000年1月6日被非法劳教3年,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
朱红家住石家庄市槐北路27号,省安装公司院内宿舍(仅一座楼)3─402 ,丈夫李增远(因修炼法轮功朱红被非法劳教,爱人被迫与其离婚,有一名六岁左右的幼女),电话:0311─6016070;或中华北大街永泰街民旺里11号2号楼4─402 。母亲赵英,电话:0311─7814335。 朱红进京依法上访日期分别为:99.7.1;99.7.20;99.10.9;99.10.28;99.11.4;99.12.2。
刘菊华,女。家住唐山市路南区定福里楼10-5-101。长子:马攀,电话:0315-2331108,单位:唐钢三轧。次子:马宇,唐山师范学院。 刘菊华于1999年11月15日由唐山开平劳教所转至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
望知情者提供更加详细信息。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市北焦街23号 邮编:050051电话:0311-7755213、7794374、7794348 所长杜喜林:7755213 教导员张宏齐: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7755202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0311-7029482、7029474、7899294、7039247 值班室:7038637 办公室:7039433 政工科:7019304 刑庭:7018949 经济庭:7019174 行政庭:7039246 石岗法庭:7756330 执行庭:7821374、7046835、7018847 联盟法庭:7761839、7720342
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7872948、78883746、7870836、7872848 副检察长办公室:7872874 传真室:7875733、7874154 举报中心:7891348、7872000监所科:7872844
石家庄市法院:机关党委:0311-7793244 纪检处:77783411 行政庭:7754443、7793964 告申庭:7793247 执行庭:7784441 传真机:7793240
石家庄市检察院:0311-7017607、7017616、7017462、7870123 监察科:7038618 起诉处:7024826 刑事处:7017602 批捕处:7017754 控申处:7025012 控告申诉科:7017609
(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