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7/8806p.html |
中国时报:抄袭法轮功,吴长新被判刑七月 |
【明慧网2001年3月7日】 2001年3月6日中国时报第8版报导-- 法轮功被大陆列为邪教后,练功门法遍为流传,士林地方法院在审理科学气功学会理事长吴长新汇编的「科学法轮功」内容被控涉嫌抄袭法轮功功法案件时,认为法轮功虽参考古书而成,但是由李洪志运用创新的功法,仍应受著作权的保护;据此判处吴某徒刑七月,并科罚金十万元。 |
成文:2001年03月06日 发稿:2001年03月0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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