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3月28日】 2001年3月23日星期五,法轮功学员在于日内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世界公民协会联合国战略会议上,就一种反人道罪行--强奸和性奴役问题发布声明如下:
主席先生,感谢您给我这次机会为在中国被拘留的女性法轮功修炼者们大声疾呼。我叫纳戴恩·李池特(Nadine Leichter),我是法轮功修炼者。自从中国镇压法轮功以来,我一直在密切注视着这个问题,我愿意就此向今天的与会者们提供一些信息资料。
最近从中国大陆出来的报告显示出一种趋势,中国已经在使用强奸和性污辱来对付女性法轮功修炼者--那些因拒绝放弃她们的精神信仰而被拘押在劳教所的女人们。
现就此悲惨状况提供一些事实─
50,000 名法轮功修炼者未经任何司法程序而被拘留。大约25,000人是女性─她们是祖母外祖母,哺乳中的母亲,以及学生。甚至小姑娘们也未幸免,她们被与成人罪犯们一起关押。由于法轮功修炼者们坚持高尚的道德标准,遵循真、善、忍的原则,这些手段是专门用来对付她们,使她们遭受最大的伤害和羞辱,为的是强迫她们放弃她们的信仰,获得释放。
正如一个男警察告诉他的受害者说:“什么是‘忍’?‘忍’是我可以强奸你,而你不予揭发。”然后他真地这样做了。
最臭名昭著的一个例子就是发生在辽宁省马三家子劳教所的虐待。马三家子劳教所的管理机构经常使用强奸,强奸威胁,电击和性虐待来对付女性法轮功修炼者。
我们收到一份报告说,18位女性修炼者被剥光衣服,投入男犯牢房,受到任意的强奸和污辱。这18名妇女中,没有任何一位被允许与外界和她们的家人联系。她们的目前情况,受辱程度,甚至她们是否仍然活着,我们无从知晓。就是这个劳教所还强迫女性修炼者们全身赤裸站在电视机前以作为一种污辱形式,强迫她们长时间赤裸站在雪地里,剥光她们的衣服并以震撼警棒电击她们的生殖器,在审讯她们以强迫她们放弃信仰的同时,对她们进行性污辱和羞辱。
中国政府奖励马三家子劳教所是“模范”劳教所,并从那里抽派人员去培训其它劳教所的人员,传授它们的手段。结果,我们收到报告说这些手段已经在大范围地区内被其它数个劳教所推广。劳教所当局不断告诉修炼者们说,它们受命对付法轮功修炼者们,可以不惜一切手段。如果一个受害者因受到这种虐待而死亡,它们有权将其以自杀之由记录在案。而且,这种待遇实际上侵犯了中国自己的法律所保证的囚犯的权利。
在会议分配给我的时间里,我只能够就此问题向您提供揭发出来的众多事实中的一个小小例证。我们呼吁国际社会组织一次独立调查,制止这些专门针对女性法轮功修炼者们以及其他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们而实施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