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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文明社会不容一言堂


戴碧琪

【明慧网2001年3月21日】 明报2001年3月21日文章 --

笔者日前路经香港大会堂,瞥见低座展览厅内举行了一个名为「崇尚文明,反对邪教」的图片展。对于一个旗帜如此鲜明的展览得以在大会堂这个文化集中地举办,笔者心里舒坦。惬意的不在于支持主办单位香港文汇报的立场,而是在于会场内法轮功学员的反抗行为。

报载(见三月二十日《明报》港闻版),会场内有法轮功学员向参观人士展示中国政府打压法轮功的图片,可惜笔者参观时未有所见,不能在观看反邪教的资料时,一并参考反面见解。但两道南辕北辙的意见能够同时在同地表达,正是香港可贵之处。

两制应保护法轮功自由

香港在回归以后, 本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基本法》要旨,让港府可以自行决定行政方针。法轮功之所以在香港引起广泛关注,在于法轮功可以堂堂正正的在街头派发单张、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在时事节目上畅所欲言等等。香港可贵的地方,除了其自身的经济成就外,更在于港人所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在大气电波内畅所欲言,在法例容许下上街游行示威。

八九六四民运之所以为中国人之耻、中国人之辱,正在于一群热血的中国青年学生,他们上达意见不果,反而活活被军事镇压。现在,法轮功在中国的发言权被夺去,难道不能在「一国两制」的保护下,在香港继续发表言论?

正如「反邪教」图片展场刊所说,一个文明的社会绝不容许邪教毒害市民,但笔者更相信,一个文明的社会绝不容「一言堂」的局面出现。难道只有一把声音、表达意见的自由被剥削的社会会是文明的?

成文:2001年03月21日  发稿:2001年03月2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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