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20p.html |
大法弟子吴旭珠被关精神病院情况 |
【明慧网2001年3月21日】 一:受害人情况 吴旭珠,女,45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家庭成员有丈夫,女儿,父母弟妹等。本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无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经过: 第一次被迫入院是1999年7月25日进京上访后回单位上班,单位给家人施加压力,被二者送入精神病院住院两天,未用药。 第二次于2000年2月9日进京上访,被佳市永红分局押回后,佳市建委主任孙东黎指使副主任李永刚威逼家人,强行本人再次入院。时间为2月14日。 受害人无论在何种方式的迫害下,坚决修炼法轮功,住院期间,单位用工作,党籍威胁,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出院。并让家人在住院文件上签字。 三: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又称佳木斯精神病院。 四:出院情况 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3/27/5570p.html) |
成文:2001年03月20日 发稿:2001年03月2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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