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0/9197p.html |
潍坊市大法弟子周恩光被送进精神病院的详细情况 |
【明慧网2001年3月20日】 1. 受害人的情况: 姓名:周恩光,姓别:女,年龄:47,职业:医师,家庭状况:良好,健康状况:好,有无精神病史:无。 2. 被迫入院经过:时间:99年12月8日,地点:潍坊市潍城区康复医院精神病房,参与迫害的人(姓名、职业):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徐健,主使人是谁(公安,单位或家人):区防疫站书记王立群, 受害人的立场,有无签字同意:无,谁在住院文件上签的字:区防疫站站长刘诸斌,有无可以不住院的条件 (比如,若签字保证不去上访或放弃修炼法轮功, 便可以免去住院等):有。 3. 入院后的情况: 1)主治医生:张学贤主任,栾建国科长,主管护士的姓名、职务:王主任。 4. 出院情况:在何种情况下被同意出院,出院时有何诊断证明,出院后如何治疗随访。 家属多次找领导要求释放,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强行把周恩光拉出医院。因此,周恩光的爱人被区政法委书记、区卫生局书记徐健、区防疫站书记王立群、区防疫站站长刘诸斌非法关押两天两夜,关押地点是潍坊市潍城区康复医院精神病房,一间不足10平方米、吃喝拉撒睡都在此的小屋里。各级领导威胁他如不交出周恩光,就撤消他职务,开除他公职。 周恩光共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医院81天之久,罚款6000余元。 周恩光现流离失所在外,仍很坚定。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3/30/5529p.html) |
成文:2001年03月19日 发稿:2001年03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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