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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学员王斌被殴打致死后公安继续骚扰其家人


【明慧网2001年3月15日】 去年九月,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站软件室工程师王斌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因不写背叛大法的保证,被大庆东风新村看守所活活打死。江泽民“打死算自杀”的罪恶规定,使得杀人凶手至今没有得到惩办。不仅如此,王斌被打死后,让胡路派出所还不断对王斌的家人进行骚扰迫害。

春节前一天,四、五名警察来到王斌家,没有任何缘由,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抄家。没有抄到什么,发现王斌遗像,想要抄走,被王妻舍死护住。又欲强行带走王妻,70多岁的老父哆嗦着哀求警察,加上王妻坚决不从,警察才肯罢手。

隔不多日,四、五名警察再次来到王家,见王妻不在,只好撤离。

3月2日,民警程龙打来电话,说让王妻到派出所核实点情况,王妻说:“我没有做违法的事,去不去是我的自由。”王妻发现警车就停在她家楼下,她想:“自己没有违法,不能被邪恶带走,只好跳下二楼,离家而去。

这时,上晚自习的儿子也走了,家中只留下了半身不遂的老父。警察见没有动静,使用“开锁大王”破门而入。五、六个警察如土匪一般,夜闯民宅,再次抄家,恐吓王斌的老父,并扰乱四邻(向邻居盘问王妻的下落,并要求一旦发现,立即报告)。之后不断打电话进行骚扰。在当今的中国象这样的家庭不知还有多少。

被江泽民及其喉舌所蒙蔽的人们啊!请大家想一想,如果不是罪恶的江泽民迫害我们,我们还象以前那样早晚炼功、到点上班、和家团聚、幸福安康,何须我们出来讲什么真相呢?我们又怎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

被江泽民利用在作恶的地方官员们:你们执行的是江泽民一人的命令,可你们违反的是中国的《宪法》(第35条、37条、39条、41条)、《刑法》(第232条、234条、247条、248条)、《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公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条)、《联合国人权公约》(第1、2、3、5、7、8、9、10、11、12、17、18、19、20、22、23、26、28、30条)。你们心里明明知道这些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可为了得到一官半职或者多得点奖金,你们就不分正邪、不认对错,抓人、骂人、打人、害人。说什么“没有办法,这是上头让干的”,如果你们的良知还有一丝尚存,你们应该懂得,一个杀人犯能以“别人指使我干”为借口推托他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吗?说什么“谁给我钱,我就替谁办事”,你们就没有想一想,当江泽民走上历史审判台时,你们对大法弟子欠下的罪行就可以不了了之吗?是你们眼下的乌纱帽和金钱重要呢,还是你们生命的真正前途重要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任何人都在这宇宙天理之中啊!

在迷中的同胞们,醒来吧!如果您珍惜您的生命,请您也支持与帮助正在遭受迫害、遭受苦难的大法弟子吧!在这法正人间的时刻,每个生命都面临着严肃的选择,我们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正是为了所有的生命都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其中包括着你们。

大陆大法弟子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3/20/5670p.html)

成文:2001年03月13日  发稿:2001年03月15日  更新:2004年12月19日 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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