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2/8962p.html |
加拿大联合国人权组织代表在法轮功学员新闻发布会上发言全文 |
(明慧网讯)3月18日,多伦多的法轮功修炼者举行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呼吁释放加拿大公民李金玉的丈夫林申利(已经被关押在中国劳改营达14个月之久)并呼吁加拿大提出或共同支持谴责北京的联合国决议案。在发布会上,一位来自联合国加拿大协会(UN Association in Canada)的特邀发言人发表了讲话,呼吁联合国谴责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下面就是发言的全部内容。 演讲人:雷拉. 萨兰志(Leila Sarangi)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的主要宗旨之一就是“实现国际合作,提倡和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并建立人人都享有的基本自由,无论种族、性别或宗教。”建立一个和平与稳定的世界的关键是使各国人民和政府按照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宣布的这些原则去生活。就是以这样的心情,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加拿大协会多伦多地区的成员,我和我的委员会同事们坚定地相信,中国不应该迫害这个和平的团体--法轮大法。 『人权宣言』第18条明确表明:“人人拥有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改变他(或她)的宗教和信仰的自由,以及独自或与他人共同公开地或私下地表明他(或她)的宗教或信仰的教义、修习、崇拜和仪式的自由。”并且,第20条宣称:“人人拥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权利。”我们今天聚集在这里的人们幸运地拥有这些自由权利,因此我们有责任帮助世界上所有被压迫的人民实现他们的全部人权并获得自由。 达到这个目标的一个主要方法是,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告诉人们他们的人权到底是什么。『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拥有自由主张和表达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不受干涉地自由持有见解以及通过任何媒介,无论国界,自由培育、接受和传授信息和思想。”一旦人们对此有了了解,根据我们的经验,他们一般都会要求承认他们的权利。而且事实证明,当一个独裁或专制政府夺取了权力,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压制信息的自由传播;他们知道这一强有力的手段能够如何被用来反对他们。 中国,由于迫害和压制法轮大法,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第18、19和20条,因此应该尽一切努力结束这场邪恶的活动。如果制止了这场镇压,中国不仅会加强其在世界各国的地位,而且会帮助他们自己的人民赢得更广泛的自由,从而使他们的国民实现他们的潜能。 我们,作为一个人权协会,将尽一切努力督促我们的政府在与中国交往中重视人权问题。而且,我们将向全体人民报告局势的任何发展以及发生的任何事件,以便让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进来,使情况向好的方面改变。 最后,我想重申,我们谴责中国政府在镇压法轮大法中所不断犯下的侵犯行为;并强调,我们继续支持法轮大法为赢得完全的修炼自由所做的斗争。我们诚挚地希望中国将认识到他们的行动是与『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相违背的。最终,我们希望中国政府给予他们的公民以个人自由和自由意志,取消他们目前强行贯彻的不公正的法律。 谢谢,早安。 |
成文:2001年03月08日 发稿:2001年03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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