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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治标不治本


    文/一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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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3月11日】香港新报评论「贪污案谈到高薪养廉」中,认为「中国官员贪污腐败的最基本原因是官员的权力太大,但人工却太少。」

    这个论点没有切中要害。

    行动由思想支配,是思想先腐化,然后贪污。说低薪就贪污,不符合逻辑。「低薪贪污、高薪养廉」,非问题之症结所在。

    老一辈的干部大多数不贪污,他们权力大,报酬并不多,工薪制以前只是供给制,但能洁身自好,不攫取民脂民膏,靠的是高尚的思想品质。

    中共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先他后己,但时至今日,不少人思想深处只为自己、老婆、子女和亲信的利益日夜盘算。

    人生观和世界观变得不好,社会道德沦丧,成了普遍现象,这才是贪污的根源。

    孙中山先生在描述清朝的腐败时说:任何一个想诚实的官吏都不得不跟着那些不诚实的人的足印走。他必须接受贿赂,才能支持他上级对他索取的贿赂,而且要纵容两种贪污……

    孙先生说的两种贪污是指官吏下属的和上级的。试对比,现在中国大陆是否也存在这种情况?答案是肯定的。

    希冀以大幅提高官员的薪酬来解决贪腐问题,充其量只能治标,依然清除不了上级、下属和同僚间盘根错节的贪污索贿。

    如果不提高整体社会的道德水准,政治不开明,不开门办报,没有民营报刊,没有舆论监督,要想根治贪腐,谈何容易!病急乱投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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