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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德国《南德报》的读者来信 |
【明慧网2001年3月1日】2001年2月14日发表在德国《南德报》第15版的读者来信: 关于1月24日《南德报》的一篇题为“法轮功成员自焚”的文章的读者来信 拜罗伊特市读者 王一: 在阅读了贵报的报道后我又读到了在中国人民报电子版上发表的一篇题为“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中国安全部宣称:有五个法轮功成员在天安门广场上自焚。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可能对,这只是中国政府的又一轮诬蔑诽谤。 在《转法轮》及李洪志老师的其他书中都清楚地写道:禁止杀生,包括自杀。自杀这种恶行也不符合李老师的书中反复强调的三个原则:真、善、忍。 早在1999年的5月中国安全部就曾经散发过这样一个谣言,说是有500个法轮功修炼者将在北京的香山进行集体自杀。然而既没有修炼者去那里,也没有人相信这个消息。 按照美国CNN电视台的报道,没有人知道这五个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者是何许人。CNN记者拍下的录像带被中国警方没收。原因也许是,这五个人的面孔被拍进了录像带里,而他们的面孔却不能允许人看。中国政府害怕别人会认出这几个人吗?那么为什么要没收录像带呢? 汉堡市读者 蒋雯: 据我本人三年的修炼法轮功的经验,我不同意贵报驻京记者的报道。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打坐修习法。修炼者都是些安静祥和的人,他们既不抽烟也不喝酒,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为别人着想,在矛盾中想的是忍。它与什么治疗术或者宗教仪式毫无相关,而是一种气功。 多森海姆市 托马斯.卡尔穆德: 两年前我在海德堡市开始炼法轮功,我要讲述的都是法轮功好。无论在我工作上还是在个人生活圈内的许多矛盾都得到了解决。我在很多方面也变得更得心应手了。 海德堡市 斯德分妮 三年来我从李洪志老师的教导中收益很多。作为十六岁的女孩我向善,我能是贵报记者所贬低的某教的成员吗? 欧林根市 斯德分.姆恩特: 中国采用中世纪的酷刑折磨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数在去年底已经达到105人。而至2000年底,在美国、英国至少有30多个议员或政治、法律、历史和哲学教授们提名法轮功的老师和学生角逐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而贵报仍在报道中采用中国宣传攻势中所用的诸如“×教”或“迷信”的说法,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吃惊。 |
成文:2001年02月14日 发稿:2001年03月0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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