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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联社:中国法官因法轮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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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2月8日】 AP: China Judge Sentenced Over Falun Gong
    2001年2月6日

    据美联社报导,北京一个人权团体星期二说,在中国政府打压法轮功宗派的运动中,一个中国法院判处了一名法官七年徒刑,他是因传播被禁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学说而被监禁的。

    人权与民运信息中心说,中国南部江西省上诉法院的法官胡庆云(音译),于1999年7月21日,中共政府禁止法轮功这日被捕。胡被控以开办非法生意,售卖了200,000本法轮功书籍。

    此中心说,胡以其法律知识排除了对他的一些指控,但是,他最终于1月10日被江西省南昌市的一个地区人民法院判处了徒刑,胡正在上诉。这个法院拒绝发表评论。

    消息还说,逮捕胡的时间选择并非偶然。在早期镇压中,执法机构的逮捕目标是那些被认为是核心成员的人。在此后的18个月的镇压中,成千上万的普通成员也被不经审判而送入劳改营和洗脑中心。

    但是,在最近几个月里,政府开始起诉被确认为“顽固派”的追随者。香港信息中心星期二还报导说,1月29日,武汉市判处九人二至六年监禁,他们是因散发从因特网上下载的法轮功资料而被判刑的。

    在荷兰,由于一名属下官员准备与法轮功代表在香港会面,北京就此提出抗议,外交部长罗吉亚斯.万.阿尔森星期二因此无限期地推迟了赴中国的行程。

    外交部发言人波尔特.若赫姆斯说,中国政府曾试图对万.阿尔森施加压力,要其取消荷兰人权大使任尼.琼斯-波思与11个人权团体的代表在香港的会面。这些团体之一是被中国大陆禁止了的法轮功,但他在香港仍然合法。

    消息同时谈到,一个在香港的联合国人权访问代表星期二说,他看不出有任何压制此团体的必要。“在我的国家,有非常多的教派,我们从来未因此感到焦虑,”印度前首席法官,现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代表P.N.巴瓦蒂说,“只要他们不违犯法律,就不应反对。”

    本文译自:http://www.gopbi.com/shared-cgi/stories/show.cgi?id=aponline-menus-data/Intl.AP.V0073.AP-China-Banned-Se.story&menu=Int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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