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8日】荷兰外交大臣率政府代表团计划2月6日启程访问香港及中国。但这一访问在最后一刻被取消。在香港访问期间,荷兰外交大臣Van Aartsen及人权特使将会见包括香港法轮功代表在内的十一个非政府组织代表。但中国政府无视国际法规,对荷兰政府施加压力,威胁,要求取消这一安排,禁止荷兰外交大臣Van Aartsen参加这一会见。
荷兰外交大臣Van Aartsen说:“中国政府在最后阶段反对我的一部分日程安排。禁止我与我的代表团会见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十一个非政府组织。”
“中国政府当然不能把我的日程表攥在手中。我不能允许中国政府来制定我的日程表。我认为,在香港‘一国两制’的前提下与这些组织关于人权问题进行交谈,是十分重要的。”
对于中国政府的无理要求,荷兰外交大臣取消访华计划。这一决定得到荷兰全体议员的支持。荷兰所有的电台,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以头版头条报导法轮功,支持大臣这一决定。
(欧洲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