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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愚不可及的“毒品”栽赃案


    作者: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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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1年2月8日】 “自焚”构陷案尚未了结,江泽民的喉舌们又炮制了一出“毒品”栽赃案。与弄巧成拙的“自焚”构陷案相比,这一“毒品”栽赃案只能说是愚不可及。不要说大法弟子和他们的亲朋好友,即使对法轮功了解不多的人也不会上当受骗。

    人人尽知,法轮功学员不吸烟不饮酒,甚至“食而不味,口断执著”。而且法轮功一再要求主意识要强,决不可以进入恍兮惚兮的状态。更为重要的是法轮功的教导中把吸毒贩毒视为末法时期人类社会最丑恶的现象之一。“洪吟”书中有一首诗“世界十恶”中亦明确指出。这一愚蠢的“毒品”栽赃案只能使民众更加认清江泽民邪恶集团已经无耻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们永远也不能低估江泽民团伙的凶残。同时,我们永远也不能低估江泽民团伙的愚蠢。

    (华云于200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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