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7日】香港明报消息,香港主流宗教界人士及从事宗教研究的学者分析法轮功后认为,从宗教角度而言,香港法轮功不属邪教。除非政府能找出他们「作奸犯科」的真凭实据,否则没任何禁制的理据。消息说,天主教香港教区秘书长李亮神父认为,香港法轮功的活动未至须被禁制。他说:「暂时,我看不出法轮功在香港做的事,足以(港府)有理由去禁制他们。他们只谈论德性,而非教人学坏,作奸犯科,或对人身心造成损害。」李亮神父并指出:「宣扬『真善忍』有什么不妥?」
消息还报导说,香港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助理教授陈慎庆指出,但凡有任何破坏行为,如杀人等行为,便可视作邪教;但却看不到香港法轮功有进行过这类行动。他呼吁有此说法者拿出真凭实据。身为基督新教教徒的陈慎庆说,如果港府最终禁制法轮功在港活动,肯定会对《基本法》中保障的宗教自由,造成极其深远的影响。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10206/__gcb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