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6/7739p.html |
香港人权联委会主席何喜华四日批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制造白色恐怖 |
【明慧网2001年2月6日】 世界日报香港讯 -- 三个人权组织狠批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有关法轮功的回应。香港人权联委会主席何喜华直指,叶刘淑仪公开宣称密切关注法轮功的活动是制造白色恐怖,做法卑劣,要求她公开交代「密切关注」的意思。他们拟向五日抵港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监察委员会代表,及稍后访港的荷兰人权大使反映意见。港府则发表声明重申致力维护《基本法》保障的人权,一切依法办事。 香港人权联委会、香港人权监察及国际司法组织香港分会,四日均强调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港府不能因中央政府喜恶,取缔法轮功,破坏一国两制。 香港人权联委会主席何喜华指出,法轮功是合法注册的团体,政府没有理由和证据去高调针对,他质疑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所谓的「密切关注」是制造白色恐怖和恐惧,因为「密切关注,一定唔系每日睇多两份报纸□简单」,要求叶刘淑仪公开澄清背后含意。 何喜华又严厉指摘叶刘淑仪向传媒透露收到法轮功滋扰市民的投诉,是利用传媒抹黑法轮功,手段卑劣;若法轮功因派传单而造成滋扰,警方可以解决,毋须叶刘淑仪处理。他又质疑法轮功偏离团体注册的论点,反问早前有优质肉鸡团体、合唱团表态支持公安条例为例,政府是否要处理?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认为,香港没有迫切性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订立防止颠覆、分裂国家罪行。 而行政会议成员,对应否加快《基本法》二十三条颠覆国家罪的立法有不同意见,方黄吉雯三日建议应加快,但王F鸣四日则指问题要小心处理,又说一国两制下,一切依法办事。 【世界日报香港讯】据大公报报导,香港特区政府四日发表声明,回应人权组织有关「法轮功」的言论,强调「特区政府对于维护基本法所保障的各项人权,立场坚定。」 政府发言人重申:「任何团体在香港的活动,都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在合法的基础上运作。而特区政府在处理所有团体的活动时,亦会严守依法办事的原则。」 (http://www.chineseworld.com/publish/today/11_0900.4w/h/4whp(010206)01_tb.htm) |
成文:2001年02月05日 发稿:2001年02月06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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