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4日】 华盛顿邮报2月4日发表署名菲利普.P.潘(Philip P. Pan)的文章,题为“人体自焚点燃中国秘密”。文章最后一句说,从来没有人见她(23日在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死亡的刘春玲女士)练过法轮功。文章称,自焚死亡的刘春玲女士邻居称,刘是一个有点怪的女人,51岁的邻居Liu Min说:“刘春玲打她的母亲,她妈妈被打得大喊大哭。她也打自己的女儿(现年12岁的刘思影)。”
文章指出,邻居说她生活困难,精神有毛病。
官方媒体报导,她的继母Hao Xiuzhen 78岁,去年一度被刘春玲赶出家门。
文章也提到,39岁的邻居、夜市卖饺子的Liu Xiaoyu说:“我没有说我不相信政府,不过我也没有说我相信它。我们现在都明白了,政府控制了新闻。”
文章指出,邻居们不知道刘春玲如何维持生计,不过她不是当地人,人们也不知道她的孩子刘思影的父亲住在哪里,但中国广东的一位男子为刘春玲支付房租。
文章引述刘春玲女士邻居、22岁的Wen Jian说,刘春玲在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通过为顾客陪吃、陪舞而获得报酬。
文章最后说,从来没有人见她练过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