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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瓦廖夫:这样的事情在俄罗斯是绝不容许发生的


【明慧网2001年2月25日】 面对着干扰和压力,俄罗斯法轮大法弟子在2月22日成功地举办了俄罗斯法轮大法真相记者招待会。参加记者招待会的除了俄罗斯及中国媒体外还有其他人权组织的代表。

在俄罗斯甚至国际上很有影响力的俄罗斯国家杜马议员、杜马人权委员会主席卡瓦廖夫先生亲自参加了记者招待会。卡瓦廖夫先生对中国政府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和在俄罗斯干扰俄罗斯法轮大法学员洪法炼功的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原计划的出席十五分钟延长到了一个半小时,并对俄罗斯媒体记者及包括“人民日报”记者在内的中国媒体记者发表了谈话,以下为谈话内容的几点摘录:

“……如果在宪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么政府没有权利宣布哪个宗教信仰是邪的,不该信,哪个是正的,应该信,如果中国政府又制定了这种划分宗教信仰的法律,那么,毫无疑问它是违反宪法的,而中国制定法律的最高机关应该依照宪法宣布这样的法律无效……”

“……关于自焚的问题,如果说确有其事的话,那么就会有个问题:这个事件是否是有人组织的?问题不在于这些人是否是法轮功学员或者相反,关键问题在于这个功法是否鼓励、要求或是强迫他们往自己身上浇汽油自焚。但是据我所知,除了宣传之外,中国官方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因为这一精神运动而导致人们自焚。……”

“……这里不是中国,但我们在这里却一直关注着某种来自中国的外交官的压力。任何形式的这类在外交官所在国所表现的压力按照外交惯例都是绝不容许的。中国方面外交官的这类活动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中国外交官对俄罗斯的炼功者所施加的压力及干扰是严重的干涉俄罗斯内政,已经超出了外交官的行动范围和规则。……”

“……我很怀疑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大法这一精神运动的合法性,这样的事情在俄罗斯是绝不容许发生的……”

……

(俄罗斯大法学员报道)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3/6/5849p.html)

成文:2001年02月24日  发稿:2001年02月25日  更新:2004年07月11日 1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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