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22日】法轮大法是真正能使修炼人道德升华、思想境界提高,进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道德风尚改善的好功法,但江泽民却一意孤行,变本加厉地进行越来越严酷的迫害。我非常清醒,“4.25”以来每一次加深迫害,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符合事实,电视、报纸对法轮功的报导与批判,都是歪曲、捏造事实和恶意的诽谤。它欺骗、迷惑不了我们真修弟子,反倒锤炼了我们坚修的意志,坚定了我们同化“真善忍”的信念,可是却坑苦了广大不了解真象的中国百姓,损害了国家、民族利益。不让坚持“真、善、忍”,专门打压做好人的修炼人,本身不就是“假、恶、暴”猖獗、恶人横行吗?中国腐败现象、社会风气的恶化人所共知,当权小人却惩善扬恶,祸国殃民哪!更危险的是这种迫害狂式的镇压,败坏人心会使众生生命永远遭劫呀。看到这些,我非常痛心,而且着急,在上访等于坐牢的情况下,我只好再一次于2000年12月17日,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请愿,想以此唤醒善念尚存的人们,为他们自己生命的永远负责,做出真正的选择。当时我被广场上的警察和便衣揪着头发,仰面朝天拖走,拽到了警车上,押到天安门分局派出所,下午转押到西城区看守所。在那里经历了一场“炼狱”。
大约5点多,西城区公安局预审处的一个青年恶警单独提审我。他不报身份,据看守所的管教说,他是预审处的。我没有错,不想让遣送回去非法关押,我要在北京护法。所以我拒绝回答姓名、住址。结果此人脱掉上衣,解下领带,对我大施淫威,先是打耳光,左右开弓,我也记不清打了多少,然后把我的胳膊拧到背后,还死劲往上提,拧得我头都扎到了地上,他就又用脚踩我的头,还抓住我的手指用力往后掰或往前折。我说:“人民警察,不准打人!”他更恼羞成怒,凶残地折磨我。我几次从椅子上滑下来,他就拳打脚踢,甚至用穿着大皮靴的脚恨命地乱跺,直至我爬起来,他还抓住我头发往墙上撞。为了防止我往下滑,他用铁链子把我捆在椅子上,然后抓住头发往后撞墙,一会儿又朝前往下压,用脚蹬在头上,往下死命踩,我几次喘不上气来,近于窒息。但我仍不说一个字,这个恶警没招了,就使出流氓手段,踹我的下身处,或用脚死劲地蹬住下身处,手往后按头。还用手掐我大腿内侧,掐我的乳房,用手指戳我的乳房,用脚踢乳房,每一下都痛得我倒抽气,他打累了就气急败坏地撕《转法轮》,烧老师法身像,还喊别人再给他复印20张来烧。我说:“你不要烧我的老师的法身像,你烧我好了!”这个毫无人性的暴徒,竟用打火机烧我的十指。
他使尽各种恶毒的手段折磨我,他反复施暴好几个回合,大约四个多小时,我决不向邪恶低头。在三个多小时的时候,进来一个女警察,见到他这样滥施酷刑,惨不忍睹,说:“你太残忍了,我真受不了!”这个暴徒气呼呼地说:“都三个多小时了,他还不说。”女警赶快走掉了。后来他边折磨我,边给一个女人打电话谈情说爱,真是恬不知耻,禽兽不如,最后他没辙了,自己编造了笔录去交差。
回到监室以后,二十多位大法弟子见到我被打成那样,决定集体绝食抗议,向看守所长陈情,希望转达我们的诉求:“禁止预审处对大法弟子施暴”。看守所长见状,也觉得太过份了,答应向公安局反映。
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我又被这个恶警一人提审,他没穿警服,穿者灰色休闲服,手拿电棍,一副困兽犹斗的凶像,一进门便把门关上,凶狠恶煞地说:“我让你不说,今天死了也得说。”他就把我绑到椅子上,开始用电棍电我,先是电手,专电十指指缝,然电头,从左侧太阳穴开始电了一圈,接着电人中穴,电嘴里,电牙,电全身,恶狠地用脚踩住象打冲击钻一样地电,还电两腿内侧、咽喉处、后脖根、乳房等。我仍不说哪来的,他就脱下我的鞋,先用塑料底鞋打脚掌,打脚面,当时就肿了,还不罢休,直到打得血肉模糊,接着再用电棍电脚心,脚面,我不向邪恶屈服,他又打我的手,用鞋打,用书背砍,把手打得肿得很高,直到血肉模糊,再电。后来就抄起木棍乱打、暴打头、全身都打遍了。把棍子都打折了,又拿起断棍子戳我的小腹,后又换来棍子打。两次提审打我,他怕我叫喊被人知道,都用脏布把我的嘴塞住。他见暴打不起作用,就用脏扫帚没头没脸地乱扫乱刷。后来,他竟用脏布塞住我的嘴,堵住鼻子再把头扭向一侧向下窝,长时间不让出气想窒息死我。
可能他的毒招已经使尽了,他累得不行了,就让我头向下弯,两手向后翘,所谓的“飞”,或蹲马步。这样蹂躏了我三个小时,直到监察来检查工作发现。因为他即不穿警服,又单个一人提审,都是违法的,还刑讯逼供,就给他做了记录并签了字。监察走后,他当着我的面就向其上级求救,不一会其领导到场,才让我停止蹲马步。竟当着我面他们在一起商量对付上级检查的对策,这就是江泽民纵容下的京城警察,无法无天、无耻、无人性到了何等地步。
他们当时就慌了手脚,匆匆地就把我送回了监室,我是以最大的毅力,一步一步挪回去的,可是我的腿抬不起来了,迈不过监室的门槛,监室的犯人一看,非常惊骇,怕出生命危险,喊来了所长,所长当即带我去医务室检查,正检查的时候,我就昏死过去了。他们立即送出去急救。因为我被救活过来的时候,在担架上看见楼顶牌子上写着“北京急救中心”。检查结果他们却不告诉我,但我自己感觉到:肺部有内伤、咳血、气憋、痰多、胸骨骨折、左侧腰部软肋骨折、小便尿血、手不能拿东西(可能肌腱受伤)。浑身上下到处是外伤,到处青紫。几天不能起床,大小便、睡觉、翻身都得别人抬、扶。
西城区公安局怕我揭发他们的罪恶,在我从急救中心回来后,局长、主任马上来做我的工作,替那个恶警求饶。我心想,当恶人也真可怜,恶时气势汹汹,承担责任时却断了脊梁。为了抗议这种暴行,获得自由,我和同监室的学员绝食7天。他们怕我死在狱中,才放我出来,把我拉到三环外。
对我滥施酷刑的恶警,在西城区公安局预审处工作,约30岁,小白脸,中等个,由于他不穿警服,我没看见他的警号,他提审我时根本不做任何介绍。至今也不知道他是雇佣来的流氓还是警察,可能是“假、恶、丑”者心虚吧!请有正义感的知情者提供详细情况,以备条件成熟时起诉。
(大陆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