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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顺义派出所的遭遇


【明慧网2001年2月22日】 我是在2000年12月27日上午到天安门广场护法的,现将我的护法和受迫害的经过告诉大家。

那天早上10点左右,我来到天安门广场的纪念碑前,把自己准备好的“真善忍”横幅打开,口喊“法轮大法好!……”立刻一个警察和一个便衣就向我奔过来,我马上想到要尽量延长打横幅的时间,于是就顺势一躲,他们扑了个空。我打着横幅往另外一个方向一边跑一边喊“法轮大法好”。跑了50米左右被他们抓到,他们把我按在地上,用手掐住我的脖子不让我喊。在警车上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修继续高喊大法好,他们就用警棍打我们,因为警车的窗户遮住了,外面看不进来他们就肆无忌惮地打。面对他们非法的折磨,我说:“你得向我们道歉。”那警察听后往我的胸前就是一脚,把我踢倒在座位上,然后用警棍往我的头上重击,我被打到地上。这时又有五六个学员被抓上车。我们被拉到天安门广场分局。

由于我们没有配合他们的非法审讯,没有把姓名、地址说出来,就和其他的同修一起被送到了顺义区木林派出所逼供,长打30多个小时的严刑拷打开始了。他们把我拉到一个房间关上门,把我的外衣、外裤、鞋都脱了,让我坐在椅子上,用手铐把我的手反扣在椅背上,用绳子把我的小腿和椅子脚绑在一起,使我不能动弹。这时一个警察上来问我:“你能不能说姓名、地址、年龄。”我把头一摇,说:“我是合法上访请愿,没有违法,你们是非法审问,我不说!”他说:“你不说,到我们这里没有一个不说的!”接着,他把一条电棍拿过来给我看,说“这是多少多少伏的,先充电,看你还说不说!”电棍充满电了,他们就走过来,把我的衣服卷起来,毛裤拉下至膝盖处,两大腿和肚皮露出来,对我说:“怎么样?说不说?”我把头一摆,这时一个警察就拿着电棍往我的大腿上、肚子上、手上、脚上、脖子、头一阵狂电,这种痛苦简直无法形容,但我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配合他们这种非法行为。直到电棍的电都消耗完了,我才有喘气的机会,他说:“怎么样,能不能说?”我又把头一摇。“好,充电!充完电再收拾你。”充电的时间他们也不放过对我的折磨,几个警察围过来,一个打耳光,一个拿胡椒往我眼里撒,另一个拿臭袜子塞到我嘴里。

晚上,他们又对我进行毒打、电击,有一个年岁大一点的警察威胁我说:“你不说,我们把你杀了丢到山上埋了谁知道?!”当时我也没害怕,我知道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大概打我打到晚上八点左右,他们又把我拉到外面,在刺骨的寒风中冻到十一点后拖回来打了一顿,然后不准我睡觉。

第二天,他们开始加重了对我的酷刑折磨,从早上开始,他们就用电棍专门往我的两大腿内侧和头部、下巴、脖子上电,还有人专门打脸,用皮鞋踢我小腿前面的骨头、踩脚趾。我的腿被电得伤痕累累,头发被电卷了,耳光也记不起被打了多少下。到中午吃饭时,他们把我的手铐到背后倒吊起来直到他们吃饭回来,如此吊了四次,这一天就这样反复毒打持续到晚上才停止。到了第三天的中午,也就是29日中午,他们把我送到顺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我真不明白,像我们这样和平表达自己的言论和信仰,为什么要遭到这样的毒打与非法关押。这就是“中国人权最好时期”吗?

我想告诉全世界所有善良的热爱和平的人,其实你们所能看到我们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遭受邪恶的暴力镇压只是我们所受迫害的一小部份,而在你们看不到的暗地里,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正在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希望你们能给予我们帮助,制止更多罪恶的发生。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

成文:2001年02月21日  发稿:2001年02月2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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