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17日】法轮功修炼者已经得到承诺,将不会在申请政府场所开展活动时受到差别待遇,尽管行政长官董建华最近曾经攻击过法轮功。 康乐与文化部门负责人保罗·梁昨天说,他的部门将会按照已经制定好的程序审查每一位申请者。
法轮功 - 1999年在大陆被禁的精神团体, 上个月被允许在市大会堂召开国际会议,引起了一些亲北京派的抗议。上周董先生污辱此团体为“或多或少的带有一些邪教的特点”并声称他将密切监视此团体的活动。
但是梁先生说:“任何一个合法社团或人们想要申请政府场所举行活动,我们都将按照正常申请程序审批”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说,此团体在近一段时间内没有计划在政府场所举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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