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16日】 前些时候,在河南郑州办事,晚上去一家小百货铺买东西。正巧当地电视台播出一则新闻,有夫妻二人的包被小偷抢走,二人奋力追赶将其擒获,押送于当地二里岗派出所,如果事情发展至此结束,那也就没有什么可讲的了。然而戏剧性的场面发生了:民警询问包里有多少钱,一数共六千六百多元人民币,民警说六千元不够立案,一万元以上方能立案,所以就不管此事。小俩口傻眼了,抓了小偷不找警察那找谁呀?警察说你找法院。二人把小偷押往法院,法院说这不归我们管你去检察院。到了检察院,检察院说管不了你送公安分局吧。到了公安分局他们也不管。被当做皮球踢了一圈还没人管,小两口不甘心,先将小偷押到家里,叫了十几个亲戚来看着他。用那个妻子的话说:“大过年的我家里住一小偷,还得管他吃喝,一天到晚十几双眼睛瞅着他,还不敢睡觉,怕半夜小偷杀人灭口,一大家子人熬了五六天也没人解决,实在受不了把小偷给放了。”六千六百元人民币据说相当于这个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十个月的工资,将近一年的收入被抢了却不够立案?何等荒唐?!(后经律师证实:五千元就够立案了)
当时小铺里一起看电视的几个人发表了如下感慨:
甲:政府这样老百姓咋不炼“法轮功”啊!
乙:这现在警察就认钱,六千块钱劈一半儿给他三千你看他管不管?比谁都欢!
丙:你看现在巡警都当交警使了,掂包抢劫他不管,总是藏到角落里罚违章车,有钱有势的又不敢管,就管我们这些开出租的,沾住就二百,狠哪!
乙:说到“法轮功”,我就不相信他们会自焚,我们院里都有炼的,都是好人!
丁:中央电视台说谎多了,“六四”时候说一个学生没杀,那死多少?!我姐夫当年就在广场静坐呢,那子弹在头上“嗖-嗖”响,坦克碾死、打死多了!
我:是呀!过去抓小偷就找警察,现在人民警察不为人民,老百姓有冤找谁去?咱们还能相信谁?
丙:嗨!他们就知道抓“法轮功”,说啥反动组织,你见过谁找一群老头老太太不拿刀不拿枪的去颠覆政权的?
甲:说“法轮功”X教,要邪早炸他中南海多少次了?你看日本那个教放毒气那才是邪教呢。
乙:俺院炼“法轮功”的买肉人家多找他十块钱,他还回去还给卖肉的,这就是好人!
甲:反正现在警察泡桑拿、找小姐的多了。谁好谁坏老百姓都知道!
这几个人的观点不代表我们大法弟子,但是,我当时心里激动得出门就掉泪了。
是呀!常人还讲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邪恶之徒你们听着:人民不是傻瓜!
(大陆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