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4/8049p.html |
星岛日报:(香港)立会及宗教界促释邪教 |
【明慧网2001年2月14日】 星岛日报2月13日专讯,香港民主团体及香港基督教团体关于中央及特首所指法轮功是邪教,未有作出清晰界定,恐祸及己身,将于今日分头以电邮方式,向保安局局长进行示威行动。 身为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主席的郑家富,为免香港社团及宗教人士人心惶惶,要求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于下周二举行特别会议,并会去函邀请香港六大宗教团体派员出席,大可向到场官员作解释,厘定[邪教]定义。 香港社会民主论坛召集人冯智活,就因特首董建华在立法会的答问大会上,指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一事,记为特首对法轮功在毫无证据下指为邪教的事,最好作出道歉。 而郑家富亦置疑,特区政府是否有邪教的定义?如有,准则是什么?是否会作出自焚的宗教便是邪教?过去亦有佛教徒自焚殉道。是否因言论过火,有颠覆中央政府的便是邪教,不但是法轮功学员,就算香港很多宗教团体,亦希望得到政府官员的指引。 与郑家富意见不同的民建联成员蔡素玉认为,除非政府要就邪教事宜立法,否则立法会没有需要讨论邪教问题的必要。 亦就因特首指法轮功多多少少有邪教的性质,康体文化事务署署长梁世华,对法轮功组织日后租借场地会否被拒,未有作出正面回答,只重申署方对租借场地上,已有行之已久的机制,不会有任何改变,但他补充称,撇除考虑租用者是否属于邪教组织,租用者对场地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场地原本设计的目的,包括不能够有批判性。 |
成文:2001年02月13日 发稿:2001年02月1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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