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11日】 「有压迫,就有反抗」,自古已然。随着中共对法轮功团体的残暴镇压日益加深和扩大,并且提升到了血腥化的程度,法轮功人的抗争地便日益加激,尖锐,并且不屈不挠,而法轮功队伍,更由此日益壮大,并且全球化了;同情、支持法轮功之声尤为高涨,不仅来自民间,更有来自自由民主强国政府的公开声明;特别是,当华人农历新年除夕,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又是「天安门」!)广场的五人引火自焚的事件,美国新上任的布希政府,便立即对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行为予以严词谴责。
中共未经任何调查、确证,便立即统一口径,由其官方喉舌及各驻外机构宣称,这五人(后来又称七人)便是法轮功成员,并且是「受李洪志唆使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升天圆满』的蛊惑下自焚」的。但法轮功发言人坚决否认,更指控这是中共政府栽赃嫁祸的陷害。
事实上,中共在这方面早已臭名远扬了,建国以来从历次政治运动中所使用各种残酷手段而造成以千百万计的冤、假、错案,也便是这种罪恶的明证。
退一万步说,即算这五人确实是法轮功成员,这笔血腥罪恶账,也只能算在中共头上,而不可能指控为法轮功本身的「唆使」。因为,这种个别自焚事件的发生,正是由于中共一贯以来执行残暴镇压异己分子的罪恶政策的结果。世界上,以妖言惑众,诱导信徒集体自杀、自焚的真正邪教确是有的,但绝不是法轮功,也从未见诸于法轮功。但并不排除,正是由于中共日益残暴地对法轮功的无理镇压,因而激发了个别成员对中共的悲愤和绝望,于是,以个人甚至家人的牺牲,来向中共作出最惨烈的示威、抗议和警告!正如「六四」血腥镇压前夕,个别天安门抗议学生在绝望之余,也曾进行过自杀性的绝食斗争;以及最近在台湾不是也有两位「反核」人士,要以自焚表达其阻止核四复建的坚强意志吗?这怎能指控为抗争组织的「唆使」?如果中共还想藉此再进一步扩大、甚至扩展到港、澳地区也展开对法轮功残暴的镇压,那真是罪上加罪。
「邪教」标准之荒唐
真不知中共的江老总脑瓜出了甚么毛病,竟会听信一个科学院的何「谋士」的话,便与本来还是寂寂无闻的法轮功公然为敌,更进而宣布这个完全没有政治背景,也没有任何政治活动有点类似宗教形式的练功团体为「邪教」,这便为自己树立了一个连自己也没能想到会如此强大的「对立面」,从而使到江老总自夸三个月内即可彻底、乾净、全部地消灭法轮功,成了滑天下之大稽!当然,也可能使得江老总更加老羞成怒,成为造成此次自焚事件的导火线。
铸成历史大错的,也往往是由于对历史教训的太健忘,以及作为领导人的过于刚愎自用……
其实,把法轮功宣布为「邪教」,与中共当年企图标榜「红五类」用以压倒「黑七类」;又制造出几乎涵盖了全民的所谓「反革命」、「右派」、「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动学术权威」,以及「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等等数不清的「分子」;甚至最后,还将本来被捧上了天作为权力斗争工具的「红卫兵」、「革命造反派」,倒过来,又扣上了「反革命打、砸、抢」分子,予以坐牢或发配农村一样荒唐,到了邓小平、江泽民朝代呢,「反革命」叫不响了,但又制造出甚么「精神污染」、「资产阶级自由化」和「颠覆国家」等等分子,目的全都只是为了清除异己,巩固他们的独裁专政而已。
这回,为了清除庞大得太可怕的法轮功,即算并非传统的宗教,也只能以「邪教」来定位了。那么,标准是甚么呢?据说,因为它是「反科学」的,「搞迷信」的,因而也必定是「害死了不少人」的云云可笑不可笑!
看来,他们连宗教的定义和涵义都还根本不懂。你能举出那个宗教才是不「反科学」的,不「搞迷信」的呢?难道所有「反科学」、「搞迷信」的人,都得定罪了吗?至于说法轮功「害死」了人,为甚么不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经由法律程序去惩办「害死」人的人,而必须劳驾党大人用专政镇压手段把一船人都整死呢?
更要进一步质问的是:共产党的教条和统治人民的法则,科学了吗?中共不是至今都还在搞愚民政策的人为迷信吗?明明白白的摆明,中国大陆人由此而被害致死的何止亿万人计?难道不是中共诬指法轮功「害死人」的千万倍?这才是千真万确的滔天罪行,为何不敢算一算?
……
我,作为一个与任何宗教并未沾边,却尊重任何宗教信仰的「无神论」者,我对法轮功人的致敬,为的是表示我对正义的支持。
然而,法轮功的正义性,更在于它的成员以非暴力的抗争对付极其残暴的血腥的镇压,他们的抗争是如此光明磊落,如此和平、理性与坦然,堪可与当年印度甘地所推行的「消极抵抗主义」相媲美。因而,我更得向他们致敬!
同时,这种抗争将会更加持续而激烈了。因为,那个最无能却又是被人称为「世界上最后一位重要的共产党独裁者」说了:「体重九十公斤的我,无论法轮功掀起多激烈的风波,也不受其影响」;这就是说,对法轮功的残暴镇压,他是至死不悟的。所以,我更要向法轮功人致敬!
但我相信:邪不胜正。
( 阿牛哥/山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