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11日】河北省南和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刁建民,男,45岁左右,家住南和填关镇前台门牌40号 电话:0319-4562979 。以下是他和李铭飞、白向科等人对南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兹录于此,以便日后追究其法律责任。1、99年7月因进京上访,有20多名学员分别受到拘捕,关押,罚款等处置:其中有4名罚款2000元,1名罚款3000元后取保候审,5名送进监狱,其余每人罚款200元。刁建民到学员家查抄大法书籍强迫学员写保证书。
2、2000年正月南和公安局刁建民、李铭飞私闯民宅,查抄大法书籍,发现大法书籍带走并罚款。
3、2000年7月南和公安局刁建民、李铭飞再次私闯民宅,搜走一批大法书籍。有两名学员被他们非法送进监狱,两名被非法拘留,多名被非法罚款。
4、2000年7月-10月为正法进京上访有六名学员被他们非法送进监狱,受尽折磨,后被非法判劳教。
5、刁建民等人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一天两次到派出所报到办学习班,强行转化,强行写“保证书”保证不上京上访、不串联、不炼功、不聚会等无法无天的“政策”以没收“户口本”,身份证,没收田地为要挟。并实行连锁盯梢的“保甲制”,层层监控。
帮凶:白向科(南和县河郭乡政府派出所)、方瑞强(南和县河郭乡政府派出所)、赵书军(南和县河郭乡政府混事的)、陈剑 (南和县河郭乡政府混事的)。
(大陆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