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2月10日】新加坡内政部长在提到法轮功问题时说人能够有信仰是好的,信徒能从中得到精神上的寄托。部长表示,总的来说,信仰是个人的自由和选择。
这是新加坡联合晚报在2001年2月4日(星期日) 综合新闻栏目的一篇报导,全文如下:
收到法轮功传单 公众可自行处理针对最近有人分发传单说,一些法轮功信徒受到迫害的事,内政部长黄根成说,那些收到这些传单的公众,他们本身可以决定要如何处理这些传单。
部长认为分发传单的事不严重,除非法轮功信徒或支持者在新加坡作出任何触犯法律的事,如在没有获得准证的情况下集会等。
部长又说,对无论是信仰兴都教、佛教、道教、基督教或回教的人士来说,信仰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是很重要的,是他们生命和信仰的一部分。
部长又说,人能够有宗教信仰是好的,信徒能从中得到精神上的寄托。当然也有些人不信仰任何宗教,他们相信人最重要是有爱心和相信宇宙。
部长表示,总的来说,信仰是个人的自由和选择。
(2001年2月9日新加坡学员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