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74p.html |
渥太华公民报读者来信:“禁止法轮功的法律是违宪的” |
【明慧网2001年12月8日】渥太华公民报2001年11月30日刊登读者帕米拉.麦克兰尼的来信,就:11月23日信件“我厌倦了加拿大人违反别国法律后求助”一文发表看法说: 我不同意这封信的作者比尔·本迪尼考夫先生的看法。法轮功成员不愿意触犯法律,包括中国的法律。然而法轮功修炼在中国已被禁止。 上星期,当35名西方法轮功修炼者去中国的天安门广场时,他们的确触犯了中国的某个“法律”。 但是,这个“法律”本身就是违背中国宪法的,同时也违背了中国签署的《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因此这部禁止法轮功的法律是违宪的。 中国人民不断地被灌输反法轮功的宣传,以煽动他们仇视法轮功。信息在这个国家被阻截,无法进入和输出。所以,那里的人民还不知道法轮功在世界其他国家受到了高度尊重。 我完全支持去天安门的35人的勇敢行动。我想,人们能够分辨出为谋私利而违法与为制止虐待和杀害无辜、高尚的人们而挑战违宪法律的区别。 帕米拉·麦克兰尼 |
成文:2001年11月30日 发稿:2001年12月08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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