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6日】我因炼法轮功于2000年12月3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抓,2001年3月1日被非法关押在广州槎头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到劳教所每天面临的就是洗脑。由于我不屈服,5月15日至18日我成了所里所谓的攻坚对象。这期间是严管被隔离的,除了每天完成的所谓“作业”(感想,思想汇报,公民教育,背三字经等),可以冲凉外,不能出房门一步,不能与同房间以外的任何人接触、交谈。把私人拥有的食物交出来由所里管理,不让吃。每天大小便不允许到厕所,只能在房内马桶解决,没有公民的隐私权。民管会非法规定:大法学员的私人物品,包括信件,写的文字,随时被叛徒查看。晚上到了所里规定睡眠的时间就开始了十几、二十个叛徒来攻坚战。我在这期间迷惑了,主意识开始不清晰了。加上每天睡眠的时间到了也不让睡。半夜12点、2点、4点才能睡(有的学员被迫害2天2夜不给睡觉)。脑子根本不能正常思考——这正是民管会要达到的效果,把原来修炼的东西打乱,塞一套理智不清的邪悟进去。每天不间断地被轮番折磨,无论白天、晚上,因为他们也知道,一旦有间断,正念一出分清正邪,他们那一套就不管用了。就在这样外在的强制与自己的怕心中,我写下了可耻的“三书”。
每个曾修炼的人都在修炼中受益,内心的真实体会、亲身的经历是抹不掉的。那些走到大法对立面的,背叛大法的人,口是心非,连做人的标准都不符合,听信他们的胡言乱语而给大法声誉造成的暂时损失,却真正影响甚至毁了无辜的人与有缘人。
我为我背叛大法的犯罪行为悔恨。担心由于自己的罪恶使周围的人对大法误解,失去得法的机缘,遭受本不应有的报应,这包括我的家人,我单位的同事、朋友及听闻此事造成不好效果的人,造成的影响之恶劣真是害人害己。在此我希望能说明我被洗脑的这段真实情况,声明在这期间所说所写的都不是我内心的真实表达,那一切作废。
我真实体会到:放下修炼并不象叛徒们说的高境界,而是成了常人中一个不好的常人,我也为我个人的罪恶去付出代价。现在我已重新回到正法修炼中,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我要用讲清真相的行动洗清罪业,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挽回顺从“转化”给世人带来的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