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4日】我家住四川省,妻子96年修炼法轮大法,我是97年才修炼法轮大法的。我是一个普通农民,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的疾病好了,思想起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满身业力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修炼的好人,妻子也改变了很多常人的认识,心里也明白了大法是度人的,病痛也没了,全家都很幸福、美满,儿子也长大了,能自力更生了。我们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可是,到了99年7.20以后,江泽民恐怖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我和同修于99年12月29日去北京证实法、护法,回家后被恶警多次抄家、罚款,多次非法关押我达90多天,还用残酷手段毒打我一个星期,夏天恶警把我捆在楼顶上在烈日下曝晒。回家后我的脚不小心被铁钉扎穿了,可是恶警还妄想判我劳教,由于脚肿大,监狱不收人。我知道这是师父慈悲我。我回家后恶警还要迫害我,恶警比土匪还凶,天天来家骚扰。
我和妻子被迫离家流离失所,现在已快一年时间了,家里的一切也不知怎样了。一个普通农民为了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就被江泽民恐怖集团往死里整,害得我有家不可归,但我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宇宙大法在均衡着一切。我还是善意地正告那些可怜无知的恶警,以及政府中少数不法官员,你们迫害大法弟子是错的!从法律上和宪法上讲,都是违法的。从高层次上讲,你们违反了天法,因为你们反对的是宇宙大法,所以你们犯下了弥天大罪。
如果你们现在还能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从内心承认宇宙大法“真、善、忍”好,摆放好自己生命的位置,为家属考虑,就应该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如果再执迷不悟,你们将成为江氏的赔葬品,也会给家人带来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