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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进京上访遭到的迫害 |
【明慧网2001年12月30日】我是东北大法弟子,2000年12月18日我与一名同修发送真象材料被举报,镇北派出所出来一帮民警把我们扯到屋里,在派出所呆一天一夜。第二天早上4点多钟,我脱出手铐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警察和穿便衣的连踢带打,还有几名同修一起被推上车。集中在北京分局,有七、八百大法弟子。后来警察用客车一车装40人往各县送。送我们的这一车到昌平县,下车照相,照完把我还有两名同修(一个是双城的,一个是辽宁的)又推在一个小车的后边,根本不把我们当人,也直不起腰。闷得喘不出气来。车跑了很长时间,等车停下来,下车我看牌子上写小汤山镇派出所。 当我一进屋就看见一名中年妇女被铐在床头上,脸青了鸡蛋那么大的一块。她对我们说她是学法轮功的,是青岗的。没等说完警察就把她带走了。这些民警把我们三个人铐上,开始审问,不说姓名、住址就开始打。白天面对墙站着,晚间铐在床头轮班看守,不许合眼,动一点就连打带骂。有时用电棍电,也不给吃喝,连上厕所都不让。第二天,所长听说还没说住址,就把我们三个人单个提到二楼他的办公室,往死里打。我是最后去的。放录音带,问是不是李老师的录音带,我说是。他对我说你那书我都看了,里边有啥呀,你们信得这样,就把手铐铐得紧紧的,都不能再紧了。上下顿,左右腿踢,打嘴巴子,打完了叫跪着。直到晕倒了,才把手铐放松一点。两只手肿得没有知觉,手脖子也撸坏了。民警不许我们三个说话,说话就打。有个民警说你们不说住址,打死就往沙漠一埋,谁也不知道。 我又呆了一宿,到早晨7点说了住址。等到下午2点就48个小时,我们本县的政保科的副科长和车站派出所的安立奎来接我,安立奎拿出工作证给我看,我说我不跟你走,他就抓我的头发把我抡倒了,等我起来后,又抓住抡倒了。就这样,把我头发扯掉很多。这时郝科长办完手续过来说,跟我走吧。我们一同坐车到办事处,各地区在北京都有办事处,我们到办事处还有三名同修等着。我们吃完晚饭不大一会儿就听说安立奎脚摔坏了。又过了好长时间,郝科长回来说,领他走好几个医院,拍了好几张片子,我们拿起一看,右脚后跟软骨开了一个大口子。郝科长说还丢块骨头。我们就想怎么能平地就摔坏了呢?郝科长说楼上手机没信号,下去打就这么摔的。我跟那个同修说安立奎扯我头发抡的事,她们说这是报应。再对法轮功学员做恶下去,说不定就没命了。第二天送我们回家,安立奎也要回来。我们四个同修就扶着他上车下车,我看出来他不好意思,用我扶着。 到家后,刚下火车,各个派出所民警接自己这块的法轮功学员,我就到镇南派出所。这时正是中午,民警也都饿了,民警曹东问我吃没吃饭,我说在车上吃了一点。曹东就多要一碗馄饨给我。吃完后不一会,我不是在镇北派出所跑出去进京的吗?看我的两个公安是后调来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想靠这个升级当官的,没想到把我看跑了,能不恼羞成怒吗?一个姓苗的叫苗艳全,一个外号叫大毛,叫民警张金柱把我带到南屋,苗艳全扯着我的两个手,一个小伙子二十岁左右就踢,镇南派出所的民警扒门玻璃偷看,踢了一阵就把我送了看守所。没等到屋,苗艳全说提审我,实质是打我出气。拿个白管子,叫小白龙,拿这个东西打人,外皮不坏,震内脏,大约打了有三、四个钟头,两个当班的管教都看见了。当时我默默的承受,忍受疼痛。打够了,叫管教送到间号。说明天我还审你。第二天又来提审。把我叫到提审室,铐上手铐,打了两下,说我真不愿意打你,我心难受。说送回间号。就开手铐子,怎么也开不开。让我开,我也没开开。过了好一会,进管教屋里一个人,苗艳全叫他开,才开开。到间号里,我就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能他要遭报应了。头一天打我气得那个样还说要把我家的姑娘都祸祸了,当时我想有老师在,有大法在,不怕你这卑鄙小人。从这以后再也没来找我。 我在看守所关押了158天,不往政保科交钱,不写保证不放人。家里人写了保证交3500元钱才放回家。 通过一段学法看老师的新经文,感到自己做得很不好。是学法不深的缘故。虽然不是自己写的保证,自己也同意了,心里想坚定修炼,师父经文《大法坚不可摧》中写到“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恶妥协,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相反,任何一个执著与怕心都不可能使你圆满,然而任何一个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圆满的关,也是你向邪恶方向转化与背叛的因素。”学完这篇经文我特别后悔,既然能走出去证实大法,为什么还怕劳教呢?修炼什么心都得放下,有怕心能圆满吗?于是我就写声明,我要跟着师父正法进程更好的做好我应该做的。由于文化有限,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
成文:2001年12月30日 发稿:2001年12月3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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