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26日】师父讲:“用理智去证实法”(《理性》),那么怎样达到真正的理智呢,下面谈一谈我自己的认识。 拿我来说:去过一次天安门,没达到证实法的目的就主动跑到警车上去了;发传单,挂条幅时有时会想:只要把传单顺利发出去,条幅挂出去就行了,而且还用“师父一定会保佑使有缘人看到”来掩盖。其实有些事情本可以做得更好,做得更加细致周密,就在这种心的作用下,使很多工作不到位,没有达到或没有完全达到证实法的目的。在这些想法背后,我看到了自己那颗自私的心,致使做事时心不够纯净,不够理智,效果自然不够好。
我理解,在证实法中,只有心越来越纯,我们才会变得越来越理智。《转法轮》中有一位弟子中了奖后想把钱退给发彩票的人,可是怕钱被他们分了,而把钱给单位做赞助。如果他想的只是"自己不能失德”,不就可能把钱送给卖彩票的人了吗?因为他想到的是拿了别人的东西会给别人造成伤害,所以他想去真正地弥补,真正地为别人好,所以才不会无原则地把钱直接给他们。这么做不就是真正的理智吗?
师父在《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中讲过:“大家知道,佛、神他可以为众生、为宇宙的利益放弃他的生命,什么都可以放弃的,而且坦然不动的。”现在我明白了,我们证实法时应该真正想为别人好,把自己摆在大法中,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理智,因为那才是先天的自己啊。现在我也体会到了同修所悟到的境界之伟大。
以上仅是现阶段个人所悟,如有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3/17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