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0/21668p.html |
新泽西州林敦市通过决议“全力支持和平的楷模─法轮功修炼者” |
【明慧网2001年12月20日】2001年12月18日,新泽西州林敦市市议会上市长和议长同时为法轮大法颁发了决议,表示全力支持和平的楷模─法轮功修炼者,进一步谴责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大法,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学员。市长表示谴责暴力,维护和平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市长,议长和法轮大法学员当场合影留念。学员代表发言感谢林敦市政府及市民的正义之举。之后,学员在议会上作了功法表演,以献给在中国遭受迫害的同修。平静祥和的功法赢得了与会市民的热烈掌声,议员们也都纷纷离座趋前观看。 附一:决议原文 译文如下: 有鉴于,法轮功被公认为是一种精神修炼方法,它将能量纳入体内,目的是保持身心健康和生命的宁静; 有鉴于,美国联邦政府得知中国仍在进一步加强它对法轮功追随者的严厉镇压而深感不安; 有鉴于,今年夏天有数千法轮功的支持者长途跋涉,途经大西洋岸各州前往华盛顿,以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有步骤的残酷迫害; 有鉴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代表着对人权和公民自由的践踏而应该受到谴责。 因此,现在,新泽西州,林敦市政府议会一致决议,全力支持和平的楷模─法轮功修炼者,并进一步谴责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野蛮镇压与迫害行为,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决定将此决议公正的副本寄往: 尊敬的 证人:市书记员,Val D. Imbriaco 尊敬的秘书长: 随信是一份2001年11月26日市长和市议会会议通过的决议的公正复印件,决议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并要求解散全中国范围内的“610”办公室。 真诚的, 市书记员 格雷孜·R·采普卡 尊敬的布什总统: 随信是一份2001年11月26日市长和市议会会议通过的决议的公正复印件,决议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并要求解散全中国范围内的“610”办公室。 真诚的, 市书记员 格雷孜·R·采普卡 |
成文:2001年12月20日 发稿:2001年12月20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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