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2月14日】我是大陆大法弟子,我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送进重庆第一精神病院。第一次是99年11月12号,从北京上访被公安局押送回来的第二天下午3点多钟。由保卫科科长黄能元,工作人员许中元,医生杨建,退委会书记黄合蒲押送到第一精神病院。前后囚禁40天。第二次是2001年5月20日我从外地打工回来,不法之徒认为我外出几个月不跟厂里打招呼,在外有法轮功活动 (我是退休工人),所以厂里的保卫科和乡政府找我去问话,问我对法轮功的认识和外出的一些情况。第三天的早上,厂里打电话到家叫家人送我到厂里去。由厂里用车送我到精神病院做鉴定。说有病就医,没有病就回来。否则就要受罚,处分。我意识到这是骗局,坚决不从。然而几分钟后,厂保卫科的来了两个保安人员,押送我到了厂里,医生杨建等人把我送往精神病院第三病区。进院的第二天主管医生李小菊(也是第三病区主任)就要我吃药,我问你们是搞鉴定的,病没鉴定下来我为什么服药?半月后,医院一个主任(大概比较熟悉法轮功的人)和三病区的几个主治医生找我去谈话,内容都是关于炼功的身体的反映,问我有没有幻听、幻觉、幻视、有没有什么东西控制?我都否认了没有。接着他又问我是什么精神使你顶住了这么大的压力,坚持你的观点?我告诉他是师父传的这部大法的法理。他又问是不是师父控制你们的整个思想。我说是我自己觉得这部法好,是正的,是善的,是我自觉自愿去相信大法按照这样去做。最后他看我没有不正常的地方,但是认为我护法的行为说成是我有病,并说这是专家鉴定的,所以每天强迫我服用精神病药。药量逐渐加大,如不服用就按照精神病人处理,由医生护士强行灌。
在这里我失去了自由,不准我学法炼功。后来厂里的保卫科黄能元和一名办事人员在家属的要求下,来到了医院,对家属说是接我出院,实质是看我对法轮功的认识转变没有,我告诉他们我信仰法轮大法,我没有病,我也没有违背宪法的哪一条,没有做出不正常的事情,不应长期关押在这里。他们却说:“我们知道你是正常的,你也不糊涂,你一点不糊涂,你头脑一直都很清醒的,你炼法轮功就是违法的,医病是医你相信法轮功的病,你不转变认识就是有病,你出不出院取决于你自己,目前你没转变认识,我不能接你出院,今后你要随时随地向医生汇报你的思想和认识,医生同意你出院你就出院。”
随后我又找到医生李小菊,问这里是医病还是关押人的?李小菊说:“你本来就不该送到这里来,是你们厂里硬要送你到这里来,没有你们厂里的同意,我不能同意你出院。因为你有政治问题。”接着没有几天,厂里的党委书记,厂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黄能元又来看我的态度转变没有,我还是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和修炼,这一来我被医院看管得更加严格,没有厂里同意,谁也接不走我。我来这里半年多了,医院还是准备长期把我当作精神病人处理,进行迫害。
在这期间,厂里领导对我的家属施加压力,口口声声对他们说没整我加害我,送我到精神病院是为了我好,否则我会坐牢。挑起家里对我的怨恨,将他们迫害我的罪责转嫁到我的信仰上,从而掩盖他们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的犯罪事实。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19/16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