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4/21360p.html |
绝食119天,堂堂正正走出劳教所 |
【明慧网2001年12月14日】我是从96年开始修炼大法的,几年来,思想不断升华,身体不断得到净化,家庭美满和睦。可是,99年7月20日之后,这美好的一切被打破,个别掌权者为一己之私,竟然将上亿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推向政府的对立面,不让炼功,不让做好人,不让上访说真话,而且利用军、警、特务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抓、打、关押,甚至劳教、判刑,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造谣、诬蔑、栽赃陷害,蒙蔽世人。中国大陆小人逞凶,无比恐怖。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样,为了维护大法及师父的清白,曾三次上京和平请愿,向世人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在这期间,我被非法关押四次,最后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非法送劳教一年。下面我主要谈谈我走出劳教所的情况。 99年11月初,我和我的爱人到北京上访,想为大法说几句公道话。可是,来到国家信访办才知道信访办并不接待信访人员,却成了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局。我们填了一张表,被送回当地,被公安局非法拘留近一个月。去年12月,我和同修一行人再次上京,和平请愿。上火车时,看到邪恶警察要上车旅客骂师父,不骂就不许上车,真是邪恶之极。我们上了车,但由于执著心,特别是欢喜心和怕心被魔钻了空子,中途被警察拦截住,被送回当地看守所,受尽各种迫害,拳打脚踢,淋凉水,戴脚镣,关押长达半年,在家人交了2000元之后才放我回家。可不到10天,警察又把我抓去,三天之后就非法判我劳教一年。 送劳教所的时候,我不配合邪恶,它们要我上车,我不上,它们就把我拖上车。车上还有一位功友,我们就一起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一路上背《洪吟》。恶警不让我们背法,用书打我们的嘴。我们不理它,继续大声背法。警察也不管了。到了劳教所,恶警要我们打报告进去,我们不听,它们没办法,只好要我们进去,嘴里还说以后会叫你打报告的。进去后,管教叫吸毒的犯人看着我。犯人要我站着,我却坐下盘起腿。犯人叫来了恶警。两个男的拿着电棍就往我身上电,要我说出我的名字,我不理他们。他们又拿来手铐,把我的手上下反铐起来,用脚踩我的腿,强行要我跪下。我当时想:决不配合邪恶!这样他们折磨我两个多小时。第二天,恶警要我背三十条,我不背;要我抄写,我也不抄。我说我不是犯人,你们没有权利要我这样做。过了几天,有一管教说:你怎么光吃白饭,不干活。我悟到是师父在点化我:这么肮脏的地方决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绝食,用我的生命来抵制邪恶,窒息邪恶!因此我就开始绝食了。恶警说:你想通过这种方式回家,那是不可能的。我想这不是你们说了算,是我师父说了算。恶警为强迫我吃饭,夏天炎热的中午,让我贴铁板,晒太阳。我不听指令,让我站着,我就坐着。后来它们用链子和绳子把我绑在铁板上晒了两个多小时。这天我已绝食80多天了,身上象火烧,非常难受。(当时还不知道发正念、用正法口诀之事)这时师父的话在我耳边想起:人“有了这个身体之后,冷了不行,热了不行,累了不行,饿了不行,反正是苦。有病了你要难受,生老病死的,……”(《转法轮》94页)。而我是大法修炼者,有师在,有法在,怕什么。大滴大滴的汗珠从头上身上滚落下来,可我觉得轻松且舒服。它们连着晒了我几天,看我无所畏惧,反而精神更好,脸上光光的、白白的,倒是恶警胆寒了。 我继续绝食,恶警就给我灌食,还灌辣椒水。一个用拇指和食指掐我食管,把我的牙撬开,另一人用铁勺子放在喉腔口捣,(如果用的勺子是毛口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刚进来的人领的勺子都是毛口的新勺子,就我的是光滑的旧勺子。)给我灌食,我不配合,把食物全吐出来。它们用软管从我鼻子插进胃里灌食,只要我一想“吐”,就吐出来。它们灌一次,我就吐一次。灌我的医生说:灌食对身体摧残很大,正常人两天灌一次都不行,你们炼法轮功的有时一天还灌两次,怎么象没事儿一样呢?后来我吐出的都是绿色的水,他们说明明灌进去的是食物,怎么吐出来就变成绿水呢?它们把我送到医院检查,从胃里抽出化验的也全是绿水,它们认为我的胃出了毛病,给我打针吃药。我不配合,心想打针是不起作用的。后来我悟到这绿水其实就是不好的东西,是毒药。 在我绝食119天的时候,劳教所认为我不行了,决定让我回家。我知道这是师父的安排,师父为弟子们承受的太多太多,我默默地流下了眼泪。我知道我还有很多执著心及变异的观念要去掉,我要多学法,学好法,在正法与修炼中做好自己应做的一切,不辜负师父的苦度及自己立下的誓言。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2/17017.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2/17017p.html) |
成文:2001年12月14日 发稿:2001年12月1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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