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5日讯】2001年9月20日上午10点,山东省沂水县沂城区阳西街新迁居民楼内,突然从四楼一后窗口掉下一人来,许多人惊问:“这是怎么回事?”纷纷跑去赶紧将其扶起,发现是本街的大法弟子王永东,急忙找车送往医院,刚打上针,王心脏就停止了跳动。王永东摔下楼后,有两名着制服的警察和两名便衣从他的住所(四楼)走下来,并恬不知耻的说王永东是跳楼自杀。(其它情况【明慧网2001年11月5日】 已做报导。)1、 王永东所住楼后二十几米处就是肉食、蔬菜市场,在被恶警推下楼之前,市场上有人看见王永东两手抓住窗户,上半身往后仰(向房间方向用力),他的后面有几个人头晃动(在紧靠窗口的王永东的房子里)。有关部门人员在现场勘察时,验证窗扇上留有王永东的手纹表明当时他的掌心是向上的,这分明是向后用力的表现。与前面提到的有人看见其上半身往后仰(用力向房屋里撑,以免掉下楼的姿势)的情况相符。如果王是自愿跳楼自杀,那应该是掌心向下扶窗框的底部才能顺势跳出,而事实正好相反。
2、 在王永东人身刚脱离楼窗时,附近有人听见“嗳哟”一声,随后才听到人身坠地的声音。这声音是王永东努力挣扎不成而被推下楼后发出的凄惨声音。
3、 王永东尸体被解剖后,胸部淤血严重,三根肋骨折断,皮内十几处发青,全身伤痕累累,经鉴定属于硬件致伤、一小腿肚上半部凹陷鹅蛋大的坑,都是硬件刑具造成的。可以断定:王永东拒不交出大法资料,遭到恶警的残酷折磨毒打,受伤过重。恶警怕在家中致死人命,不好收场,起歹念,将王永东强行推出楼下,发生了一、二中所述的情况。
4、 事发不久,政府一方会同法律部门急于搞新闻发布会,诬陷王永东跳楼自杀,同时在电视台播放;一方面又作赔款,其目的是以经济赔偿,来堵住王的亲人及邻里乡亲的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终有报这是永不变的天理。杀人恶徒虽被江罗流氓犯罪集团一时包庇、逍遥法外,但它们决不会躲过天法对它们的正义惩罚,在漫长的极度痛苦中偿还它们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