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4日】我是曾被非法关押于抚顺教养院的法轮功弟子,我在抚顺教养院被体罚、被打的事,很多劳教人员是知道的,我几次向徐院长反映情况,并且说我给两位院长的信元月初就写出来了想让领导了解得更详细。可是黄院长在2月初春节放假期间,对三四百名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说:“有几个法轮功学员上网造谣说,我们在做转化工作时打人,把人举起来往地上摔,花四五百元雇佣打手……这几个人都已经抓获。”黄院长,这都是确凿的事实,我就是受害者,你可以向徐院长和其他干警了解,我也可以出面作证,可以到检察院、法庭作证,这完全是事实!2001年2月11日,我听到男号里的呼救声,被打的人被搀扶着上厕所,其景象目不忍睹。
我2000年11月2日被送抚顺以来,一直坚强不屈,12月21日我被从男队调到女队洗脑,在女号里六天零一个通宵,我撅着、“飞着”、被“拍脑门”、“洗脑”,我站不住时就遭围打,暴徒把我举起来摔,拉我的头撞墙,摔得最重有两次:一次腰部先落地,一次左侧肋着地;长期疼痛难忍,不敢翻身,我想徐院长知道,刚进女队时,我跟徐院长反映了男队用体罚的办法,叫人蹲着(从早上5点蹲到晚上11点),迫使人屈服,有损于抚顺教养院干警的形象。在女队这几天我天天被打得头肿得像个大面包,满脸青紫,眼睛肿成一条缝,全身到处都是伤,徐院长于26日把我送回了男队,并说今后不会这样对待我。可是到2001年元月初,男队又把我弄到四队,要我“飞着”,头要低,手要最高,膝胯要挺直,双脚要并拢,有时还要掐捏穴位,我本来身体消耗得不支,不到一个小时就呕吐,先是吐黑色液体,又吐红色液体,后来吐饭水沫。徐院长跟我谈话时,我把男队女队的打人情况都向他讲了,我还向他强调了我被往地上摔的情况,当时徐院长安排我到抚顺第三医院检查。
黄院长,我被打的时候你是目击者,记得一天晚上,我被打得全身一点力气没有,摊扒在女号二班桌子上,你和一位政法委的人进来后,也没有做回避就坐在桌子旁,谈笑风生和女叛徒们说笑,也没做任何制止。
我被打的时候,女队的男女干警就在眼前。有时我站不住时,其他大法学员也有时找干警,干警就走过来踢几脚,叫我“飞着” ,有时还用押手腕等擒拿手法,叫我站起来再飞着。在二班对门(也可能是三班)的女号里,女叛徒们推拉,把头往墙上撞,干警也看到了。
雇佣打手也是事实。我在被非法关入女号的日子里,有一个女的,上来就说,你不是讲忍吗?尝尝我的耳光,她叫其他人闪开,她要把胳膊抡圆,她左右开弓打我耳光。最后她说,我打不动了,我得回家,婆婆有病,明天不能来。我可以确认她是院外人员。陈明也不是号内劳教,但是它可以指挥女队各班揪斗我,并且扬言,不把我转化了,她不姓陈。还有马三家散教人员,也参与批斗。有一天晚上,干警吴队长跟二班姓陈的说,你要解教了,希望你回来协助做“转化”工作,一个月得六七百元,你回去商量一下。但她没能被解教,因为她所住的县要用她做所谓的“转化”工作。
2月11日男队江队长把走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但是压不住号里“救命”的声音。
总之,抚顺教养院打人违法体罚是普遍的。这些行为败坏着国家和人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恶者,都会自食其果,得到应有的报应。
(2001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