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4/20297p.html


被迫害的感觉真好?!- 读中新社报导有感


文/无声

【明慧网2001年11月24日】中新社报导滕春燕在北京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入监三年。在监狱中呆了一年半,中新社才报导了滕春燕的情况,而且是以一个被所谓“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报导的,而且只说她“胖了”营养很好,还化了妆,好像在监狱里住得“漂亮”了。但是却只字不提她是怎么进的监狱,为什么判的刑,泄露的是什么样的国家机密?难道住进中国的监狱就是为了住“胖”点?住得漂亮一点,该记者真有美化之能事,恨不得美国的华人都抢着住进中国的监狱,因为那个监狱竟然那么“好”。难道就不怕广大中国下岗工人和破产农民打破头也要争着去住监狱?

我们不敢奢望中国的新闻社能够有新闻中立的立场,但凡是“正派”的记者,总不能喧宾夺主,采访一个住冤狱住了一年半之久的,被判刑三年的人,把她说成受了如何的优待,她感觉有多么好且不说,连为什么被判刑都“忘记”了?记者也“忘记”了,总不能否认她是为了照几张把法轮功学员关在精神病院的照片而被判为“泄露国家机密”的。中新社替滕春燕说是法轮功害了她,这话能让人相信吗?她是美国的永久居民,当然合法炼功,参加炼功与否完全是她个人的自由选择。中新社到底想让法轮功为滕春燕承担什么责任呢?滕春燕受冤狱之苦前是一个心智齐全的成年人,难道中国的警察和记者都是法盲?

滕春燕被判刑事件本身是多么残酷的迫害,中新社自不敢说。但是得寸进尺地替滕春燕说一句:被迫害的感觉真好!,只能进一步证明中共宣传的厚颜廉耻。这就是江泽民领导下的新闻自由和人权理念──那么好的中国监狱,如果把你们谁扔进去,可别说不是优待!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27/16232p.html)

成文:2001年11月24日  发稿:2001年11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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