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4/20265p.html |
从天安门归来的法轮功学员约翰.纳尼亚的个人声明 |
【明慧网2001年11月24日】(2001年11月21日,写于东京至明尼阿波利斯的航班,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机场宣读) 今天,在被北京警察拘留了十九个小时之后,我终于返回了美国。在星期二下午两点刚过,大约35名来自于11个国家的学员被强行带离中国的天安门广场。我是其中的一人。我们在那儿做什么?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静静地双盘坐在地上,闭着双眼;而另一些人则站着展开一面只不过写着“真、善、忍”的横幅。 我们这些去天安门广场的法轮功学员并不反对中国政府。但是,我们确实呼吁中国政府停止折磨、虐杀好人;释放所有被拘禁在监狱,劳教所,精神病医院或其它任何地方的法轮功学员;并允许人们可以重新公开地炼功。 我想呼吁我们的新闻媒体,你们是世界的耳目,请更加密切、更加持续地注意有关在中国的法轮功真相。我知道从某些方面讲这很难,因为在中国,媒体的报导被政府紧紧控制着。我知道,至少一名对星期二事件进行报道的外国记者被拘留了,并且除了中国的官方新闻机构以外,没有一家媒体能够对事件进行拍摄。确定无疑,没有任何外界媒体获准对我们的拘留进行报导,但中国官方媒体却带着摄像机在那儿。毫无疑问,他们将用拍摄下来的我们的图像,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演绎这件故事。 中国官方媒体为打击法轮功而不断制造出无情的欺骗及污染心灵的毒药。(我们前往天安门广场)这个事件非常重要,不仅仅是为了在中国数百万炼习法轮功的人们和那些为捍卫法轮功而承受了巨大痛苦的人们,也是为了世界上所有珍视真、善、忍法理的人们。因此它值得得到全面而细致的报导。 我将花几分钟讲述一下我们在拘留所里受到的待遇。但我想说明的是,我们清楚我们的经历与成千上万中国学员为炼习法轮功,为维护真、善、忍的法理而进行和平请愿(这种请愿是符合中国宪法和国际准则的)所承受的苦难是无法相比的。 (下面我将大致讲述我们在警察局,饭店会议室的拘留,审问过程;一些学员遭受的肉体折磨,以及被驱逐出境的过程。略) |
成文:2001年11月21日 发稿:2001年11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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