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1月20日】美国“9.11”事件之后,我们看到一些人产生了一种颇为微妙的心态──既惧怕反恐力量的强大以及其道义上的威慑感,因而不敢公开支持恐怖主义行径,但又掩饰不住内心里的幸灾乐祸与对恐怖主义份子的深切同情,而显现的同病相怜的模样。因而,他们甚至说:恐怖主义份子是“弱势者”,其行径是“弱者行为”。不错,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相对于美国与整个文明世界而言,确是处于弱势地位,因而确是“弱者”。但是,这显然不是它的本质特征,因而是不值得这般予以强调的。这里分明是一种同情心理在起作用。要不然,当“过街耗子,人人喊打”时,除了鼠类发出相怜的“叽叽”叫,有谁会发出同情的声音呢!
强弱与善恶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强者不等于恶者。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相对于美国和文明世界而言,虽是弱者,却是恶者;但它相对于受害的个体而言,既是强者,又是恶者。这里,不变的特征是它的恶的本质。故而,对这类恶徒们,不管其强弱,都应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要坚决打击之、铲除之,不能因他们处于弱势而予以怜悯。可以断定:恐怖主义的恐怖行径,是恶者的行为,而不是什么“弱者行为”。
在实践中对“恐怖主义”概念的理解与对恐怖行为的鉴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这方面在实际中存在着极大的分歧与有意识的混淆。它的严重性在于,这会干扰反恐怖战线的统一行动与对打击目标的认定,以及反恐怖行动的是否真心实意,等等。
某些集团和政府,由于自身不够正当,对反恐概念作任意解释,对反恐的具体对象作任意的扩大,都是令人担忧而不能允许的。……其实,对恐怖主义概念的一般性理解,并不太困难;只要抓住其最本质的特征就行了。这个特征就是:它有意识地伤害无辜,并把它当作斗争的最有效手段来使用。这样,它就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了其原初动机的一切正义性、正当性与合理成分。但是,在现实中,有人从中大搞混水摸鱼的把戏──在种种情况下给它冠上种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头衔,如“革命恐怖主义”、“爱国的恐怖主义”、“正义的恐怖主义”、“平民恐怖主义”、“武侠恐怖主义”,等等,等等。这里的含意有两种:一种是似乎恐怖主义有好、坏之分;另一种是把它扩大化,把所有主张暴力手段的统归于恐怖主义范畴。于是,耍弄“张冠李戴”、“指鹿为马”、“鱼目混珠”等诡计,以讹传讹,以期达到使真的恐怖主义可以有恃无恐地大行其道,而并非恐怖主义的,反而成为被指控与打击的对象。当然,这只是心怀叵测的专制主义者的图谋,难能完全得逞。不过,以往的历史教训是够惨痛的!人们必须牢牢记取。
现在,人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尽管目前国际恐怖主义因得益于专制主义的垂死挣扎而猖獗一时,但从根本上说,它只是落后、愚昧的专制政治日落西山时刻的一个奇异景观──似乎显得颇为“悲壮”,但必然黯淡无光地逝去!(2001年11月3日于中国重庆红岩村,)
(原文选自“民主论坛”)